-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各是多少?
- 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分别?
- 水利基金的税率各是多少?
- 如何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计入哪个科目?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各是多少?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为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计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政府资金。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经费。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分别?
适用税率不同,用途不同,制定的机构不同。
1、教育费附加是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其作用是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而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3、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务院规定的,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经财政部同意由省政府规定的。
水利基金的税率各是多少?
城建税(市 7%,县城、建制镇 5% ,其他的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水利基金时属于地方土政策,有的地方征收,有的地方不征收,具体政策和税率以当地规定为准。
(1)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如何计算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借:本年利润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计入哪个科目?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参考资料: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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