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本票汇票通俗解释,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本票和汇票是两种常见的票据类型,它们在性质、当事人、付款方式、使用区域等方面有所区别:
1. 性质不同:
- 本票是自付证券,即出票人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 汇票是委付证券,即出票人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2. 基本当事人不同:
- 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 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3. 付款方式不同:
- 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票据。
- 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
4. 包含的交易数不同:
- 本票包含一笔交易的结算。
- 汇票包含两笔交易的结算。
5. 承兑等项不同:
- 本票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兑,也不需要承兑。
- 汇票需要提示要求承兑,并且承兑后才能确定主债务人。
6. 使用区域不同:
- 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
- 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
- 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7. 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须做成拒绝证书。汇票则要求做成拒绝证书。
8. 主债务人不同:
- 本票中,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
- 汇票中,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9. 本票不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当事人,而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当事人。
总的来说,本票和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付款方式、当事人数量、使用范围以及承兑过程。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的交易需求和法律规定选择使用哪种票据。
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
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
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
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银行本票——由申请人将款项交付给银行,并由银行签发,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在我国,本票是指银行本票,由申请人将款项交付给银行,并由银行签发,具有较高的信用度。一般限于同城结算使用,属见票即付票据,其效力相当于现金。一般限于同城结算使用,属见票即付票据,其效力相当于现金。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广,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既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票随人走,钱货两清。信用度高,安全可靠。使用灵活,适应性强。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的签发类似于银行本票,但不用于同城而用于异地结算。商业汇票是一种远期票据,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注明的日期将款项支付给票据持票人,它可以用于同城也可以用于异地结算,但必须用于货物购销业务的结算。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由付款人自行出票,一般限于同城结算,虽然,也属见票即付票据,但持票人需将支票解交收款银行并委托期代为收款。日常经济生活中,支票相对而言使用最为广泛。
本票、汇票和支票在票据法上的意义都是票据,三者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
相同点:
1. 具有同一性质。
① 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 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③ 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 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 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①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②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 面支付凭证。
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不同点
1. 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 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 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 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 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
关于这个问题,银行本票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支票,它是银行承诺支付持票人一定金额的钱款,持票人可以凭借本票向银行兑换相应的现金。银行本票是一种有保障的支付方式,因为银行的信誉和实力是保证兑现的基础。
银行汇票是一种银行发行的支付凭证,它是一种银行对银行的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向指定的收款人或收款银行发出的一种支付指令,汇票的金额可以是一定的货币或外汇,汇票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兑现等方式实现。
因此,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不同,银行本票是向持票人支付,而银行汇票是银行之间的支付方式。
本票与支票有什么区别?
本票与支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出票人:本票的出票人是债务人,即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人;而支票的出票人是银行的存款人,即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人。
2. 付款人: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因为本票是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必须对本票债务承担绝对的偿付义务;而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因为支票是委付证券,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款项。
3. 收款人:本票和支票的收款人都可以是出票人指定的任何个人或单位。但在本票中,收款人通常是明确的,而在支票中,收款人可以自由填写。
4. 付款期限: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而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
5. 种类:本票主要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其中银行本票可以是定额或不定额;支票则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6. 信用性:本票的信用性低于汇票和支票,因此在我国票据法中特别规定,本票可以直接经裁定为强制执行。
7. 使用范围:本票通常在同城使用,而支票则适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总结起来,本票与支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付款期限、种类、信用性和使用范围等方面。
汇票本票支票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汇票和支票都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前者是出票人命令他人付款,后者是出票人承诺自己付款。
(2)当事人及相互间的关系不同。汇票和支票各有三个基本当事人,本票有两个;签发支票时,其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先有资金关系;汇票则没有要求,本票是自己付款,无所谓资金关系。
(3)主义务人不同。本票和支票的主义务人一直是出票人;汇票则有两种情况,即期汇票和承兑前的远期汇票的主义务人是出票人,承兑后的义务人是承兑人。
(4)出票份数不同。汇票的出票一般是一式两份;本票和支票则是一式一份,没有副本。
(5)记载的必要项目不同。汇票必须记载的项目较全,包括汇票名称、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收款人、出票日期、出票签章七项;本票、支票的必须记载内容分别不包括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6)付款人的性质不同。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而汇票和本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7)付款期限种类不同。支票是见票即付,无到期日的记载;汇票和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付款之分,一般应记载到期日。
(8)票据行为不同。本票无承兑、参加承兑;支票无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行为;汇票则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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