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物资会计分录,如何编写在途物资的明细账?
在途物资的明细分类账的做法:
1、在途物资的明细帐使用借贷三栏式明细帐即可;
2、新准则中设置的“在途物资”科目,是一个专门供商业企业使用的资产类帐户(工业企业不用该 科目),数量金额式明细帐对于这类业务无任何意义,理由是:假如该批货款已付但尚未到达的商品为甲、乙、丙、丁多类商品,记载的“在途物资”明细帐要增加巨大的工作量,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当然,如果该 批商品进仓验收后的记载又另外处理了。
拓展资料:
1.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按明细分类账户开设的、用来分类登记某类经济业务详细情况、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称分类账,是按照账户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账簿。
2.按明细分类账户登记的账簿叫做明细分类账,简称“明细账”。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
3.分类
明细账可采用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明细账是按照二级或明细科目设置的账簿,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经济业务的特点和经营管理的要求,在总分类账的基础上设置若干明细分类账,作为总分类帐的补充。明细分类账按账页格式不同可分为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1)三栏式
三栏式明细账的账页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不设数量栏。这种格式适用于各种日记账、总分类账以及资本、债权、债务明细账的登记。适用于那些只需要进行金额核算而不需要进行数量核算的明细核算,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债权债务结算科目的明细分类核算。
(2)数量金额式
数量金额式明细账的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内都分设数量、单价和金额三个小栏,借以反映财产物资的实物数量和价值量。这种格式适用于既需要进行金额核算,又需要进行账物数量核算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明细核算,如"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财产物资科目的明细分类核算。
(3)多栏式
多栏式明细账的账页按照明细科目或明细项目分设若干专栏,以在同一账页上集中反映各有关明细科目或某明细科目各明细项目的金额。这种格式适用于费用、成本、 收入和成果的明细核算,如"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明细分类核算。
购入专用材料会计分录?
购进材料会计分录
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简称为“单货同到”。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发票账单已到、材料未到。简称为“单到货未到”。
会计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材料已到、发票账单未到。简称为“货到单未到”。
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将上笔分录用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等到发票账单到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在途物资增加在借方还是贷方?
在途物资增加记在借方。
在途物资是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在途物资是指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和入库情况。
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 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 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转为库存商品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等科目转入库存商品:借:库存商品贷: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应怎样做会计处理?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应当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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