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通则,财务会计反映的是过去的交易事项?
一、什么是会计?
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系列专卖的方法和程序,对经济交易或事项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核算和监督,提供经济信息,参与预测决策的一种管理活动。
2、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3、会计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
二、财务会计的工作程序与工作职责。
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准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经济交易行为记录的活动。财务会计从最基础的会计科目设置开始(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成本费用类),采用借贷记账法记录,到账户的设立。最后汇总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四大报表见图)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根据财务报表是可以计算出很多财务指标的。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解剖和分析,能够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劣作出准确的评价与判断。中国《企业财务通则》中为企业规定的三种财务指标为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运能力指标(包括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如下图)。举个简单的例子股票分析中财务分析就是其中之一。财务分析的很多指标对于判断一个公司未来是有帮助的。
三、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向融合是会计发展的趋势。
在当前新的经济发展形式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是需要发展与创新。例如财政部关于,公允价值,商誉计提的新规则。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两条已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复杂多变的新形式。二者融合是以后的趋势。
回到提问者的工作上。假如你既能做财务会计又能做成本会计。也是一个复合型人才了。老板一定会器重你的。
财务信用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社)。
信用社附属的独立核算的非金融企业,按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 信用社应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其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信用社的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民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对信用社财务工作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责。
第五条 信用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
第六条 信用社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七条 信用社的财务部门应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努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
财务基本指标有哪些?
财务分析15个基本指标包括:
《企业财务通则》中为企业规定的三种财务指标为: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运能力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企业财务通则的总则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财务通则的总则部分主要内容有: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关于利润分配的顺序?
我国公司法、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第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二,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第三,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第四,向股东分配利润。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