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取得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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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很烧脑,每次遇见这种业务时,一遍一遍的看资料,当时记住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忘,有没有什么记忆技巧呢?
一、哪些增值税可以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不,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企业,才可以抵扣增值税
1. 先看企业的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再看发票是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目的是什么?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就是公式加减数【当期进项税额】少,结果就是当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多交税。
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1. 用于免税项目,比如用于科学研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比如生产销售自来水的企业,即使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3. 用于集体福利,比如员工食堂采购蔬菜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用于个人消费,比如用于招待客户购买茶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什么这些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实很简单,我们知道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原理就是,下游的销项税额-上游的进项税额,如果下游没有销售税额,上游的进项税额当然就不能抵扣。所以就是因为上面这4个项目,第1个下游免税了,所以下游没有销项税额。
第2个下游是简易计税,没有销项税额。
第3个下游用于集体福利,对象是企业的员工个人,没有销项税额。
第4个下游用于个人消费,没有销项税额。
结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就看下游有没有销项税额,如果下游没有销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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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机构销售农业机械免税吗?
经销机构销售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但不免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个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免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一、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9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五)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七)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扩展资料:
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减税(又称税收减征),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 减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征税对象进行扶持、鼓励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
与免税一样,它也是税收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结合制定的政策措施,是普遍采取的税收优惠方式。由于减税与免税在税法中经常结合使用,人们习惯上统称为减免税。减税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
免税和免征是什么意思?
免税和免征的区别如下: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征的意思是免除本应征收的粮、税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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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可以免发票不纳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了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小微企业如何合理地免发票不纳税?
一、支付差旅津贴
企业因公出差支付给员工的差旅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发票。
员工报销时可凭差旅费报销单、出差的交通、住宿等资料按企业确定的标准进行报销。税务局可根据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二、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员工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地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发票。
企业可凭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其他相应的资料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是,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三、如何有效纳税筹划
根据以上分享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下面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前:某企业将出差补助放到员工福利费中核算,若年度金额为10万元,因员工福利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该企业员工福利费已超过扣除的限额,则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25%=2.5万。
筹划后:若该企业将员工出差补助放在差旅费核算,不仅没有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限制,在企业规定的报销标准内还可以不用发票。
则该企业不需缴纳该部分超标的出差补助对应的2.5万企业所得税。
四、《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伙食补助的规定如下: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公布伙食补助费的标准,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定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为100元。
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在合理合法情况下避税方式有很多,通过专业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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