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怎么使用,支票是怎么用的?
票要有以下事项才有效:
1.有支票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确定出票日期5.出票人的签章.在这种情况下10天有效.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步骤/方法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1202027409900088888 帐号小写。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 来源:作者: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1)、289,546.52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560.31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532.00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6用途: (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7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注意事项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
现金支票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80908
【实施日期】 19881001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
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
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
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 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
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
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
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章名】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
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
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
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
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
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
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
,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
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
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
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
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
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
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
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
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
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帐
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
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
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
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
,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
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
、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
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
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
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
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
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
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
费中解决。
【章名】 第三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
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
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
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
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帐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
现金的。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
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十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
。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
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名】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
银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七年十一
月二十八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支票的使用方法是?
支票有两种,分别是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现金支票是开出这张支票到银行可以拿出现金。因为我国的货币法对票据提取现金有严格的控制,所以开现金支票要符合银行相关的规定。现金支票不能用来转帐,转帐支票不能提取现金。转帐支票是同城用于转帐结算的付款凭证,不可以提现。你开出的转帐支票,对方拿到他自己的开户行进帐,叫倒进帐,一般都是倒进帐。如果怕你透支,则到你开户行进帐(叫正进帐),如果你帐户没有那么多钱,你的开户行当即拒付,可避免损失,正进帐划转速度快。正进帐后你凭银行盖章后返给你的进帐单记帐。转账支票可以用来支付水、电、电话费等杂支。起点100元。用公司的支票取钱公司自己用,收款人是自己公司的名称,大小写要一致,小写处要封顶,如果是100元,就要在千字位上“¥”。用途栏要写明用途,检查完,盖印鉴即预留在银行的公章和私章,支票背面再盖印鉴,写上提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年月日,银行验完后就给你款了。另存根要撕下来给会计作记帐凭证记账的凭据。提备用金:借 现金 贷 银行存款;报销费用:借 管理费用等 贷 银行存款如何使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支票分两种:
【1是个人支票,2是公司支票】
个人支票取款方式:
【本行进账、同行托收或者跨行托收】
本行进账:A银行A网点开出来的本票A银行A网点进账到收款人的储蓄卡【马上到账】。
同行托收:A银行A网点开出来的个人支票A银行B网点托收到收款人的储蓄卡【3天左右到账】。
跨行托收:A银行开出来的个人支票由收款人的B银行网点托收到收款人的储蓄卡【3天左右到账】。
公司支票【首先收款人必须要有注册公司并开通对公账户,有基本户和一般户。基本户走账需要纳税】:
分为【本行进账】【托收】两种方式
【本行进账】A银行A网点的本票A银行A网点进账,然后自己取现。现在一般都有单位结算卡,跟个人储蓄卡一样的。
【托收】收款人的开户行或者同行任意网点填写进账单托收【3天左右到账】,然后取现。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您解惑。
纯手工码的字,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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