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怎么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务如何独立核算?
一是内部独立核算。
在这种方法下,分支机构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总机构根据分支机构编报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予以合并,将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并入总机构的单体报表中。
二是报账制(题中情形属于)。
在这种方法下,分支机构不设立会计核算体系,所有的会计业务均由分支机构归集、报送相关的凭证、资料等至总机构,由其进行统一的核算。
总公司帮分公司付款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付款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因为这时候总公司和分公司也是单独的进行账务核算的,所以这时候总公司帮分公司进行付款的话,那么就相当于总公司借钱给分公司,既然是借钱给分公司的话,那么作为总公司应该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记账,而作为分公司应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记账。
公司分立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分立是指原公司拆分成两个或多个新的独立法人实体。在会计处理上,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分立前后的资产、负债、权益等项目的划分,并编制分立前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 对于原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等项目,按照分立比例划分,并转移至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
3. 根据新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 对于原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照分立比例划分,并计提相关的折旧、摊销等;
5. 对于原公司的应收、应付账款等,按照分立比例划分,并进行清算或转移至新公司的账务中;
6. 对于原公司的利润分配、税金等,按照分立比例划分,并进行清算。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分立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会受到具体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影响,建议您在进行会计处理前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分公司注销合并帐务处理?
一、帐务处理问题税法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可以参照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关于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30号):
1、被兼并企业的帐务处理 (1)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销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帐,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其中固定资产则是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帐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帐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3)结束旧账: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然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也可以结束旧帐,另立新帐。
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还是另立新帐,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2、兼并企业的帐务处理 (1)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
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2)被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个人认为,分公司无论是单独核算还是统一核算,它都是总公司的一个部分,它的注销只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注销,这个分支机构不再从事营业活动,那么分支构的资产负债均是归属于总公司的,它的费用就是总公司的费用,它的损益构成总公司的损益的一部分。假如这些资产负债损益没有并入总公司,则要并入总公司即可,净资产不构成资本公积。将原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直接合并至母公司更合理。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和报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答: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同时要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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