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注会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老会计,我发现很多刚入行的年轻人,甚至是一些创业公司的老板,脑子里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会计观念里,每次有新公司成立,大家拿到营业执照后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到处打听:“哎,咱们前期花的这些钱,开办费摊销吗?是不是得分个五年慢慢扣啊?”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它不仅关系到你每个月的报表好不好看,更直接关系到税务局怎么收你的税,以及你老板年底能拿多少钱回家过年。
我就咱们就坐下来,像朋友聊天一样,好好掰扯掰扯这个“开办费摊销吗”的问题,我会用最通俗的大白话,结合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个真实案例,来给你讲透这里面的门道,顺便也发表一下我对这个政策变迁的个人看法。
先给个痛快话:现在的规矩是“一次性扣除”
如果你现在去翻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去问一个稍微专业点的注会,得到的答案肯定让你大吃一惊:开办费摊销吗?不摊了!
是的,你没听错,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下,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也就是说,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先挂在“长期待摊费用”里,然后像个守财奴一样每个月一点点往成本里挤了,现在是什么时候发生,什么时候就进当期损益。
这个变化其实早在2007年实行新会计准则时就已经确立了,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问“开办费摊销吗”?因为人的思维是有惯性的,再加上很多老会计带徒弟,传授的还是当年的“五步摊销法”,导致这个误区一直流传至今。
为什么要改?从“配比原则”到“实质重于形式”
很多老会计之所以纠结“开办费摊销吗”,是因为他们死守着“配比原则”,他们认为,这些前期费用是为了以后很多年的经营服务的,如果一次性在第一个月扣完,那第一个月岂不是亏惨了?这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逻辑。
这个道理在理论上是无懈可击的,但在实务中,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来说,这往往是个美丽的陷阱。
我想发表一下我的个人观点:取消开办费摊销,是会计准则人性化和务实化的一大进步。
你想啊,大多数初创企业在筹建期和刚开始营业的头一年,基本上都是没有收入的,或者收入微乎其微,如果你坚持要把开办资本化,然后分5年摊销,结果是什么?结果就是你前几年明明账上没钱,利润表上却因为摊销额不大而显得“虚胖”,等到你真正开始赚钱了,每个月还得背着一笔莫名其妙的摊销费用,把你的利润往下拉。
这就像是你刚毕业找工作,头几个月没工资,你找家里借了钱(开办费),旧准则非让你以后每个月工资里扣一部分还债;而新准则则是说:“算了,既然你头几个月穷得叮当响,这笔借的钱就当是你起步的沉没成本,直接在穷的时候就算了吧,别影响你以后赚钱的心情。”
这种处理方式,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税务来说,虽然税法上以前有“不少于3年摊销”的说法,但后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了文(比如国税函[2009]98号),明确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现在的税法和会计法,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殊途同归的:别摊了,一次性扣完,大家都省心。
一个真实的故事:老张的火锅店风波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这个问题,我讲个我亲身经历的故事。
前几年,我有个客户叫老张,是个做餐饮的行家,手艺没得说,他攒了一辈子的钱,打算在市中心开一家高端火锅店,老张这人比较谨慎,开业前半年就开始折腾,跑手续、搞装修、招大厨、去四川考察食材。
在这个过程中,老张花了大概200万的前期费用,其中50万是装修(这个进固定资产),剩下150万全是跑腿、请客、注册、前期员工工资之类的纯开办费。
老张之前请了一个兼职的老会计做账,这位老会计就是典型的“老派”,一上来就告诉老张:“老板,这150万不能一次性进成本,太大了,税务局会查,而且账面太难看,咱们得挂在‘长期待摊费用’,分5年摊销,每个月摊2.5万。”
老张一听,觉得有道理,每个月2.5万,压力小,还能把利润做得稍微平稳点。
结果呢?火锅店开业了,生意火爆,前三个月就实现了盈利,但是到了报税的时候,问题来了。
因为会计上分了5年摊销,每个月只扣了2.5万,导致会计利润看起来很高,而税务上,如果老张想一次性扣除,就需要做纳税调减,这中间的差异处理,把那个兼职老会计搞得晕头转向,最后汇算清缴的时候表填错了,导致税务局预警,认为企业长期亏损却还在扩张,涉嫌偷税漏税,把老张叫去谈了好几次话。
老张被搞得焦头烂额,最后找到了我,我一看账目,直接说:“老张,这账做得太折腾了,咱们现在把这笔账理一理。”
我给老张分析:“你现在生意这么好,现金流充裕,如果你把剩下的开办费一次性进管理费用,虽然这个月利润会很难看,甚至可能变成亏损,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第一年亏损,可以在未来5年用盈利弥补啊,这相当于你把税务风险往后推了,而且现在一次性扣除,能让你实实在在地少交这一年的企业所得税,这笔钱留在你手里周转,不比挂在账上好看强?”
老张听了我的话,虽然心疼当月的报表,但还是按照我的建议调整了账务处理,把剩余的开办费一次性计入了当期损益,结果当年虽然账面微亏,但现金流非常好,少交了大笔税款,老张拿着省下来的钱,第二年又开了两家分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纠结“开办费摊销吗”,有时候不仅是个会计问题,更是个经营策略问题。
实务操作中的“坑”:别把装修费也当成开办费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觉得:“哦,那我懂了,以后只要是开业前花的钱,都直接进管理费用,别摊销。”
停!打住! 这里有个巨大的坑,我必须得提醒你。
我们在讨论“开办费摊销吗”的时候,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开办费,什么不是。
很多创业公司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装修费、固定资产购买费混进了开办费。
举个例子,你开个科技公司,开业前你租了办公室,花了30万装修,买了10万的电脑桌椅,又花了5万办证、刻章、买办公用品。
在这个例子里,那5万才是真正的“开办费”,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但是那30万的装修费,通常要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租赁期限摊销(比如租了3年,就分3年摊),那10万的桌椅,必须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按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为什么不能把装修费也一次性扣除?因为装修和桌椅是有实物形态的,它们的使用寿命明显超过一年,而且不仅仅服务于“筹建期”,更服务于“生产经营期”,如果你把装修费也一次性扔进管理费用,税务局分分钟让你补税罚款,理由是“随意调节利润”。
我在这里必须严肃地强调:开办费仅限于那些“烧掉就没”的钱。 比如筹建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注册登记费等,一旦涉及到买设备、搞装修这种能形成资产的钱,千万别往开办费里塞,该摊销的摊销,该折旧的折旧,一步都不能乱。
税务处理的小细节:虽然不摊销,但申报要填对
虽然会计上我们说“开办费摊销吗”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在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表里,还是有个专门的栏目等着你。
这又是很多会计朋友容易忽略的地方。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有一张A104000表《期间费用明细表》,虽然开办费会计上计入了“管理费用”,但在税务申报时,有些地区会要求你单独填列,或者在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门的纳税调整。
特别是对于一些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开办费一次性扣除可能会导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变成负数,这时候,你一定要做好台账,记录清楚这笔亏损额,因为这是可以在未来5年抵扣的“真金白银”。
我见过很多糊涂会计,因为不懂这个,把开办费随便乱填,结果导致公司明明亏损,税务局系统里却显示盈利,白白多交了冤枉税,还不知道去哪儿退。
我的个人建议:别为了“好看”而折腾
我想聊聊我对这个问题的终极看法。
为什么那么多人还是怀念“开办费摊销”的年代?我觉得是因为大家都有一种“报表洁癖”。
老板觉得,第一个月报表亏损几百万,太丢人了,没法给投资人交代,会计觉得,费用波动太大,显得我不专业。
大家就喜欢用“摊销”这个熨斗,把波动的费用熨平,让报表看起来像一条平滑的曲线。
这种平滑是虚假的。
作为一名注会,我始终认为,财务报表的首要功能是反映真实,而不是讨好眼球。
如果你在筹建期确实砸了钱,那就如实反映,告诉投资人:“是的,我们前期投入大,但这都是必要的布局,而且这些成本已经在当期消化完了,未来的报表将轻装上阵,更能反映我们真实的盈利能力。”
这种坦荡,比藏着掖着地摊销,要高级得多。
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尽早扣除费用,就意味着尽早少交税,少交的税留在公司里,哪怕只是放在银行吃利息,或者用来多备点货,产生的收益也绝对比那种“把费用留到以后慢慢扣”的所谓“税务筹划”要划算得多。
回到最初的问题:开办费摊销吗?
我的建议是:只要金额不是大到离谱(比如几个亿),只要不影响你的上市发行(IPO对申报期利润有特殊要求),那就老老实实遵循新准则,一次性扣除吧。
别让旧时代的思维惯性,成了你公司发展的绊脚石,会计这门手艺,活到老,学到老,准则在变,我们的脑子也得跟着变,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解开心中的疙瘩,下次再有人问你“开办费摊销吗”,你就能挺直腰杆,自信地告诉他:“不摊!那是老黄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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