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有些单位盲目地将公务员的工资、薪金总额全部作为计算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基数,致使本来工资水平就很低的公务员又因此多缴纳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殊不知,我国对公务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有特殊优惠政策的。
采用年薪制的员工怎么发工资和计算个人所得税?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实行年薪制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平时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于年终兑现补差部分,首先按照兑现的补差部分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薪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发生的年薪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将年终兑现的年薪部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兑现的年薪×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兑现的年薪-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三的年薪为30万元,公司平时发放工资5000元,年终应补差24万元。张三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年终兑现的年薪部分24万元除以12个月,相应应确认的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
由此年薪兑现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240000×25%-1005=59040元。
如果张三平时只领取3000元,年中应补差264000元。
则张三平时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元。
因张三年薪兑现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0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相应应当从年薪兑现中扣除差额部分确定适用税率,即(264000-500)除以12个月,相应应确认的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
由此张三年薪兑现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4000-500)×25%-1005=64870元。
17万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个人综合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题目中只讲到17W工资,没有提到其他收入来源,那就忽略不计,综合所得即为工资收入17W。
第二步,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那么一年扣除5000元12月=60000元,也就是这6W不扣税。
第三步,专项扣除,包括五险一金的税费扣除。一年的专项扣除=社保缴费的工资基数12个月(养老缴存比例+医保缴存比例+失业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比例),生育险个人不缴纳,所以不计算入内。如果工资基数是8000元,养老8%,医保2%,失业0.5%,住房公积金12%,那么转账扣除是8000元12个月(8%+2%+0.5%+12%)=21600元。
第四步,个人附加专项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自己的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其中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扣除,赡养老人,老人的年纪必须满60周岁。这一步题目也没有提到,所以忽略不计。
第五步,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综合收入减去上面的免征额、专项、专项附加。所得额度如果在3.6W以下,那就3%,即为应缴个税了,没有速扣数。如果在3.6W-14.4w,那就10%,再减去速扣数2520元,即为应缴个税。
季度奖金扣税怎样计算?
个税年终奖问题,一年只能计算一次。
所以,如果你这个季度奖按年终奖计算个税的话,你以后的真正的年终奖就不能按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算了。即使你将本次季度奖做年终奖,也不是除三个月来计算,而是除12月来计算,所以答案是错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实际工作中季度奖是做为当月工资一起申报,做题目的话,除非讲清是年终奖,否则任何奖金都计入取得工资所在月份计算个税 所以实际上你当月工资为15600元 按工资薪金个税计算方式,应该是: 15600-3500=12100元,属于第四档,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计算为:12100*25%-1005=2020元。这个是总个税,另外,因当月工资3600元,100元是工资交的税,计100*3%=3元 所以,在工资之外的12000元奖金缴纳的个税=2020-3=2017元年终奖个税怎么申报?
年终奖个税可以按照年综合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将年终奖算入年总工资收入来计算个税进行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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