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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解读,缴纳哪些税种?
营改增以后,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①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③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 ④合同正本。(3)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 ⑨其他事项。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1、营改增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法能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全面实施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清包工; (2)甲供材; (3)5月1日以前的老项目。 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3、根据税法规定,简易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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