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还存在吗,重复纳税是谁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重复纳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现有税制的原因导致的重复纳税;其二是企业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和涉税处理不当导致的重复纳税;其三是国与国之间对纳税人统一收入所得重复征税问题。
2.税制的原因。就是税收政策的原因。举例说明一下:比如目前的增值税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A把房子租给小规模纳税人B,租金不含税价格100万,征收增值税5万,如果小规模纳税人B再把房子租给小规模纳税人C和D,分别收租金不含税收入各60万元,合计应征收增值税6万元。实际上这个环节增值只有20万元,但是是120万元收入征的增值税。
2.企业本身生产经营活动涉税处理不当的原因。举例说明一下:某企业集团成立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也成立了一个从事房屋租赁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营改增以前开发了一个写字楼租赁给集团内房屋租赁公司,一年租赁费不含税金额1000万元,房屋租赁公司再租给一个个客户一年收取租金不含税金额1500万元。这种情况对集团征收增值税2500万*5%=125万元。如果把两家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1500*5%=75万元,两者相差50万元。这里面实际有1000万元收入对集团来说就是重复纳税。
3.国与国之间的重复纳税。在国外取得一项收入在外国可能要征税,国内可能也有征税权,这里面就会有一个重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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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营改增后的建筑业税负会增加?
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之前,没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统一适用税率3%的营业税,不得抵扣进项,但可以差额计税,全行业的实际税负3%。
“营改增”之后,建筑行业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税负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税负有升有降。多数企业反映税负上升,与行业性质有关,但并不是所有建筑企业税负都上升。请看以下分析:
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比“营改增”之前还略有下降。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增值税征收率3%,类似于“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计算方法,税负实际上略有下降。为什么呢?下面举个栗子,帮助理解。
假设某建筑业企业,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前,年营业额200万元。因为营业税没有“含税”、“不含税”的区别,全年累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200万×3%=6万元。
2016年“营改增”之后,其他条件均一致。
因年营业额200万元,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则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200/(1+3%)×3%=5.83万元。
所以,假如是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在同等的年营业额条件下,“营改增”之后缴纳的增值税比改革之前缴纳的营业税反而更少!税负实际上是略有下降的。
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税负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税负有升有降。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除少数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项目之外,均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取决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因素,建筑业的销项税率是9%,而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的购进、设备租赁、工程监理、招投标等,既有13%的抵扣项目,也有9%、6%的抵扣项目,所以整体测算税负就变得非常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无法正常取得充分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也是目前建筑企业普遍面临的困境。
因为建筑企业的成本来源主要包括水泥、钢材、木料、五金工具、建筑材料、电气设备的采购;工程机械的采购或租赁;参加招投标时的费用;员工、工人的工资薪金及相关的五险一金;燃料、水电等动力;财务费用等间接费用。
建筑行业的采购来源很多是规模较小的个体户,甚至自然人,也存在大量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其中有一些是没有经营资质的工程队、“包工头”。为什么建筑行业有这么多层层分包就不去探讨了,但是这些不上规模,有些甚至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作为建筑业企业的上游,当然就无法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行业的现状,不是税务的讨论范围之内。
举个栗子对比一下“营改增”前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
某建筑企业,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前,年营业额2000万元。因为营业税没有“含税”、“不含税”的区别,全年累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200万×3%=60万元,实际税负是3%。
同样的条件下,在“营改增”之后,全年营业额同样为2000万元。
假如当年累计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那么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2000/(1+9%)×9%-100=65.14万元。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税负上升5.14万,升幅8.6%。
假如当年累计抵扣进项税额为120万元,那么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2000/(1+9%)×9%-120=45.14万元。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税负下降14.86万,降幅24%。
所以,要想合理控制税负,保证“营改增”之后税负不升,保持稳定,甚至下降,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是关键。
如何合理合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降低建筑企业税负?首先是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培养企业采购、财务人头“开支必拿发票”的意识
建筑企业在选择上游的合作伙伴时,不能光贪图降低成本,应该综合考虑是否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量选择核算规范、能够提供正规发票的供应商。只有拿到了专用发票,才能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增值税税负率。
其次,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灵活运用简易计税办法。
目前政策允许的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包括甲供工程、建筑老项目、清包工项目、规定情形下的房屋建筑低级与基础和主体工程服务。
这四类项目因为进项较少,建筑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征收率,就可以避免一般计税方法下逼近9%的税负率。
第三,规范内部流程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筹划水平。
建筑企业涉及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临时设立的项目部、跨地区经营预缴、总包分包等,经营业务各有不同,会计核算比较复杂,涉税政策也非常零散,并且目前在税务总局层面对于建筑业、货物运输业等没有什么优惠和支持政策。
这就需要企业从自身加强管理,挖掘管理潜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尤其是要培养、招揽高水平的财务人员,只有懂政策、业务强的财务人员才能帮助企业决策层做好筹划,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同时避免涉税风险。
以前运输费用扣除率是7?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上海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铁路运输外,原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下的所有子税目都在“营改增”的范围内,不过其中的“装卸搬运”不再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而归类至现代服务业的“物流辅助服务”税目,按6%的税率征收,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
在没有改革之前,运输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四小票”之一。从1994年5月1日起运输发票就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最初的扣除率为10%,而后调整为7%。经过本次改革,交通运输业可以抵扣的税率则为11%;但铁路运输不在本次改革范围内,依然适用7%的扣除率。由于全国的“营改增”试点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在今年6月和7月还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计算抵扣的问题。
银行作为企业交税吗?
银行不仅要纳税,而且还是纳税大户。
为此,老周还专门查看了下工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其申报的税费高达1096亿元,而作为高税负地产行业的龙头万科地产2019年申报的税费也才251亿元。
银行作为企业纳税人,所涉及的税费还是非常多的,可以说,除了烟叶税和资源税,目前的各类税费种银行都有涉及。
当然,银行业的大头税种还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16年营改增后,银行按金融保险税目征收6%的增值税,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放贷利息和金融服务收费,这也就是银行计算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
但是银行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有个重大缺陷,就是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不能做进项税额抵扣的。
为啥?因为存款利息是免征增值税的,都免税了,所以也就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了。银行的进项税额抵扣主要来自于银行日常办公的购入进项发票的抵扣,比如办公用品、网络建设等,所以可以想象,银行业的增值税税负还是比较重的。
目前一些国有大银行对增值税实行的是汇总纳税申报,一般由省级总机构汇总申报,各分支机构根据收入比例分摊缴纳增值税。比如工商银行,它的总部在北京,但增值税每个省独自汇总纳税,不需要全国都汇总到北京去申报纳税。
当然,这说的是国有四大行的情况,其他商业银行的增值税申报纳税可能有些不同,银行可以根据自己财务设置的情况选择不同的纳税模式。
银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跟增值税差不多,也是可以汇总申报纳税的,但是国有四大行的情况比较特殊,在这重点讲一下。
2012年税务总局专门出台了一个文件《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主要是规范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纳税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是个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机构交没问题,但是分支机构也得分点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不能全部交到总机构去。
嗯,挺合理的。但是这个文件的第二条明确规定:工、农、中、建、中石油、中石化、中国信达资产等16家央企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不适用该文件,这16家央企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交到总全部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北京西城区的金融街是全国银行业总部的云集地,大量的企业所得税在这汇总纳税,一个西城区的税收收入比中西部一个省的税收收入还要多。
可以这么理解,银行业国有四大行对地方的税收贡献还是非常有限的。
其实,银行也是饱受诟病的一个行业,本来银行作为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应该更多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促进企业发展的。但现实中,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银行的功能更多的是锦上添花,很少去做雪中送炭的事。
而就在2020年一季度,工行的净利润率达到37%,足见银行业的确是个高利润的行业。
但是,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市场主体,与其应承担经济贡献并不匹配,说是为其他企业造血,但更多的时候却像是蚂蝗在吸血。
银行促进经济的作用有限,而同时其对地方政府的财税贡献也是非常一般,银行也算是一个奇葩的存在了。
房孑住了十年才办的房产证转让收营业税吗?
这里的问题存在歧义。
如果房产交易实际完成了十年,才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原来的卖家肯定持有房产证十年以上了,这时去办理过户手续,费率很低,免除营业税,大概总房价的1.5%左右,但是不是十年前的交易价,而是交易时的市场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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