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教育培训行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对于增值税方面,在"营改增"税收政策中,应税服务指的是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而教育培训不属"营改增"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仍应按原来规定交营业税,但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教育培训机构如果是营利性的,其所得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非营利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粮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1?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销;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须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
(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
(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
6、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制造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1、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可直接抵扣应纳税所的额:
国有、集体、私营工业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制开发费用,以及为此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制用关键设备的费用,允许税前直接扣除,但不再提取折旧。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扣除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的额。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的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的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增长未达到10%的,不得抵扣。亏损企业不实行此办法。
2、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的,自生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凡在我国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的投资,均以每一年度实际设备投资总额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抵免。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从港、澳、台进口的设备不应做为国产设备。
设备是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在批准的实施技术改造期限内实际购置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企业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其中银行贷款包括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等有关政策文件中所列的投资领域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国产设备投资是指企业购置设备时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企业购置的按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企业购置的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产设备,以购买国产设备的普通发票为有效抵扣凭证,其投资额为发票中注明的金额。
4、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政策规定:
企业设备购置前一年为亏损的,其投资抵免年限内每一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可用于抵免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财政拨款购置设备的投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既有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投入,又有财政拨款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财政拨款数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确定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国产设备投资总额扣除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确定的购置国产设备的财政拨款投资额,余额为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五年内租、转让的,须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对因开发新产品而减免增值税的,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也一并减征或免征,并随同减免增值税一并用于新产品的开发。
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4050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4050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针对下岗工人目前国家有一些补贴政策,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4050”补贴。
4050补贴到底是什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补多少?一般“4050”补贴减免60%-80%社保费用,以北京为例来说:
1、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贴14%,个人缴费6%;
2、失业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比例,补贴1%,个人缴纳0.2%;
3、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比例,补贴6%,个人缴纳1%。
这样看可能不太明显,拿具体缴纳费用来说就很容易理解,假设灵活就业保险每月缴纳1030元,您个人只需要承担245元,剩余的785元统统由4050补贴政策减免!您退休的时候也是可以按职工养老保险领取退休金!
补贴能一直领到退休吗?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最长能领五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
所以即使是您是下岗的叔叔阿姨们也不要担心下岗之后养老的问题,可以去您当地社保局咨询是否有4050社保补贴,目前北京这边是有下岗工人补贴政策,具体您当地是否有补贴政策还要咨询当地社保局!
粮食购销企业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二、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下统称纳税人),按以下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县(市)税务局及同zd级粮食管理部门备案。 (一)纳税人应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内,将备案材内料送所在地县(市)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备案。 (二)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条件期间内,备案资料容内容不发生变化的,可进行一次性备案。 (三)纳税人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所在地县(市)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 八、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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