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是什么,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城建税是按照"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就按提取的.
2、城建税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城建税的计提公式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由当地所属税务机关核定的,一般为增值税纳税额的7%,但也有一些区县给予优惠税率,譬如浦东新区等. 计提时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般纳税人城建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就要同时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
简单的说,如果城建税按照增值税的比例缴纳,它的计税依据是"本期应交增值税额",出口企业没有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是按照增值税的"免抵税额"计算缴纳的. 城建税的计提缴纳比例是:应交增值税的7%.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怎样解释?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怎么计算?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相应的城建税是否也定性为偷税?
1、增值税被定义为“偷税”,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也会相应的定义为“偷税”,“偷税”不等于“偷税罪”。
2、《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纳税人的城建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城建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 当月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0-80=20
2、城建税的计算 应交城建税=当月应缴增值税×城建税税率=20*7%=1.4 城建税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当月应缴增值税×3%=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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