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做账实例,公司行政处罚可以做账吗?
公司行政处罚如果是罚款的话是可以做账的,公司发生的一切与金钱有关的事项都属于会计的做帐范围。会计又叫做资金运动,如果员工甲因为迟到被公司处以50元的罚款并立即执行。发生行政罚款时会计做出的帐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50,贷:营业外收入-罚款50。行政单位从上年的结余资金中支出?
直接依照会计制度规则程序结转就是了:1出入转入“工作结余”——2结余转入“结余分配”——3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工作基金——般基金”,开销大于收入仅仅影响累计工作基金削减。 1、期末,核算结余时,应将“财务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隶属单位缴款”、“工作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工作结余”科目,借记“财务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 入”、“隶属单位缴款”、“工作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工作结余”科目;将“拨出经 费”、“工作开销”、“上缴上级开销”、“出售税金(非运营事务)”、“对隶属单位补 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工作支 出”、“上缴上级开销”、“出售税金”、“对隶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2、年终,应将当年工作结余和运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工作结余”、“运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 3、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工作基金——般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工作基金——般基金”科目。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出入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意图余额转入本科意图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开销”(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意图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开销”、“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出入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出入别离转入“结余”科意图“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开销别离转入结余科意图“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结存结余。 年度呈现开销大于收入怎么办,结存数可所以负数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会计?
某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50万元。
行政单位:借:零余账户额用款额度 5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500000
事业单位:借:零余账户额用款额度 5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500000
2、某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当月水电费1.2万元。
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 12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00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12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000
3、某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购买打印机一台1万元。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1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 同时,借:固定资产1000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0000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1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 同时,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0000
4、某单位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电脑十台12万元。要求扣除5%的保证金。
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 12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120000 同时,固定资产 12000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20000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付账款 6000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12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20000 同时,固定资产 12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20000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应付账款 6000
5、某单位通过财政统发工资30万元。
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 3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300000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 3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300000
6、某单位全年发生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万元,基本支出8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万元,基本支出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0万元,年底只有项目支出有结余,基本支出全部完成,要求进行年终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40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0000
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40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0000
如何给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核算做会计分录?
2019年1月1日后行政单位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采用双分录)
此文件有专门详细的内容介绍每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附有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例如:
3101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科技成果转换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按照预算会计下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根据有关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并计入费用的,一般按照预算会计下基于预算收入计算提取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按照规定使用提取的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提取的专用基金购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 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金额, 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专用基金使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累计盈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累计提取或设置的尚未使用的专用基金。
另外为了全面系统掌握新政府会计的核算内容,本人制作整理的科目表可以参考一下。应该如何核算行政单位的暂付款做会计分录?
在2019年1月1日前行政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上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有关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行政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如属于在核销年度内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如属于在核销年度以后收回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在2019年1月1日后行政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财会[2017]25号:
1218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已经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 按照实际发放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根据报销金额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偿还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时,按照偿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持卡人报销时,按照报销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
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具体说明参见“预付账款”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按照核销金额, 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二)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行政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经批准核销其他应收款时,按照核销金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 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 按照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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