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个体工商户公积金怎么提取?
国家有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持有本市就业证的港澳台同胞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愿缴存、使用、提取公积金。所以在广州的个体工商户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低于10%。
办理自愿缴存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2)活期储蓄存折(卡)(原件1份)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封存表(个人自愿缴存)》(原件1份)
(4)《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一式两份,业务前台领取办理)
个人自愿缴存者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按月还贷方式办理,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至结清。
2.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住住房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执行。
3.除上述两种情形外,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以个人自愿缴存者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公积金自己可以随时退出来吗?
不是可以随时取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房屋储蓄金,职工对于公积金是有自己的使用权的,因此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可以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出来,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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