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试说明消费税三个组成计税价格的适用范围及公式?
分两步讲解吧,先说说你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其实只有两组: (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以上公式适合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雪茄、烟丝、鞭炮、焰火、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筷子、实木地板、化妆品、酒精、属于‘其他酒类’的酒’ (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以上公式适合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卷烟、白酒’ 从量计征的话,只要知道数量就可以了,不用什么‘组成计税价格’。
第二步,写一下正常的销售公式吧 1.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公式:数量*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数量*适用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是什么意思?
组成计税价格是因为市场上暂时没有此种商品或者劳务的的价格,税务机关根据相关市场的利润率确定出成本利润率,以此来确认本种商品或劳务的合理价格。组税价格是包含税款的。
组成计税价格都是有公式的,看公式跟容易理解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②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计算举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