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系统,财政工商地税国税海关这类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我不是针对你,在座的各位都是……”——海关公务员语录
这个问题于今天回答的话,是财政局、市监局、税务局和海关这类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看到海关二字有点激动,对于个人待遇来说,其他几个部门确实没办法比,小编有个同事之前在北京做IT,2011年月薪将近两万,后来回老家结婚,考的公务员,月薪变为2900。我问他生活上一下子会不会拮据很多(工资少了这么多,还够花吗?),他的一句话至今深深震撼我,
“没事,我老婆在海关财务,我家收入都靠她,我就负责花钱”
头一次见吃软饭还这么心安理得,脸上还浮现淡淡的微笑,我内心瞧不起他!!!(羡慕嫉妒恨!)
财政局、市监局和税务局基本上相差没那么大,都是很不错的单位,实权部门,可以一并介绍。海关单独介绍。
一、财政局、市监局和税务局①财政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部门,不过于个人来说,收入和其他公务员没什么区别,以河北为例,普通科员在4000元左右。优点在于工作内容单一,和其他部门打交道多,人脉积累广,一般单位对财政局都是笑脸相迎,绝对有求必应。
财政局权力在于拨款。当然拨多少他自己并不能决定,可是它可以掌握拨款的快慢(你懂的)。还有就是建投公司一般也由财政局负责,每年的政府投资大项目都由建投公司负责,可见其重要性。
财政局女同事多,可千万别小看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同事,能到财政局工作的女同事,仔细了解可能背后都比较厉害,和他们搞好关系,是在财政局重要的工作之一。
②市监局:机构改革时,工商、质监、食药三局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看名头,牵涉的工作很多,包括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基本上涵盖了市面上所有的商业活动,主要权责是审批处罚,但其中公务员收入与一般公务员并无差别。
③税务局:属于垂直管理单位,工资是省级财政来发,按照全省平均标准发放,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省内不发达地区,你的工资会高一些,在发达地区,工资就会比同地区低一些。以前是好得不行的单位,现在因为各项规定严格,福利待遇下降得很厉害,工作内容也比较单一。权利在于对政策的解读上,如果政策解读得好,一个企业就能少缴纳很多税款。
现在工作有点难,一方面对税务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压力很大;另一方面如何在减税降费的前提条件下,解决税源问题,非常头疼。税收少了,财政钱不够,税收多了,不符合中央减税减费精神,每天都在和数字较劲。
二、海关部门重点说说海关!其实倒是也没啥好说的,海关在于两个特点,封闭性和垄断性
①封闭性。海关属于垂直管理,办公地点一般也离政府集中办公地点较远,和其他单位交流不多,纪检部门也是单位内部的纪检部门,相对而言查处力度偏弱,属于关起门来过日子,还是比较舒服的。
②垄断性。拿货物举例,海关进出口货物是必检,具有强制性,而且规定严格,条款多,处罚力度大。
具体到待遇问题,工资要比当地普通公务员多出15%到20%左右,如果一名普通科员收入4000,海关的公务员还是比较轻松地收入到4500元左右的。具体工作中,权力比较大,认真检查,估计没多少能合格,而且抽检多少,在哪抽检都由海关说了算,被扣押的物品,有时也会“消失不见”
如果从个人待遇角度来说,海关不论从工资上还是权力上,都远超其他单位。至于晋升方面,没多少人可以晋升的,还是先考虑当下的待遇如何最为实际。
安徽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是私企吗?
是私企
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房地产500强”、“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A级纳税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开发的安徽邮电大厦、置地投资广场项目先后获评“鲁班奖”。2018年公司销售额已突破百亿元,位列安徽省本土房企前三名。
安徽税务社保交费是国家还是私人?
那肯定是国家的。安徽税务社保交费,应该是税务系统的一项社保金。它与个人和企业的税务有关。无论是税务还是社保,都是国家的一项慧民工程。肯定是国家的。
新农合医保网上不能缴费怎么回事?
新农合网上交不进去是因为提供的身份证件不全或是错过了参保缴费期。
首先判断是否为首次参保。如果是,则需要前往当地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次日再通过微信缴费,缴费人需要先在所在社区、街道或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次日再通过微信缴费。如果非首次参保,需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查看参保登记信息是否传递成功,未传递成功,需联系当地人社、医保部门进行重新传递。
税务举报怎么才能受理?
1、纳税服务投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且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一)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二)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
2、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一)对税务机关已经处理完毕且经上级税务机关复核的相同投诉事项再次投诉的;
(二)对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受理,且正在办理的服务投诉再次投诉的;
(三)不属于本办法投诉范围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或转办。
4、对于不予受理的实名投诉,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形式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告知的,视同自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
5、上级税务机关认为下级税务机关应当受理投诉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责令其受理。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应由下级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
6、纳税人的同一投诉事项涉及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的,应当由首诉税务机关牵头协调处理。首诉税务机关协调不成功的,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协调处理。
7、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分别投诉的,税务机关接收后可合并办理。
8、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记录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
9、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负责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税务网站和其他便利投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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