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都要交吗?
不一定,要根据纳税人的从事的商业活动来看。
如果他从事的业务范围,即处于增值税的税收范围,也处于营业税的税收范围,那么都要交。有的企业,比如餐馆,只交营业税,没有增值税。一般销售企业必须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应税业务:销售、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营业税的应税业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比如说,某公司经营台球娱乐活动,但是同时,还销售一些副食,台球用具等物品。那么,两个税种都要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这些税种和报表是最麻烦的事,大部分的工作时间都耗损到这些方面了。不过,现在很多企业,已经不再使用以手工做账为主的财务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发挥计算的智能核算能力,以财务软件为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极大的减少了会计工作量。像智点财务软件,录入凭证就可自动生成财务报表,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降低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意思是:提高或扩大纳税计算基数。即原来需100元才做为计税基数的。现在70-90元就要做为计税基数交纳税款啦。目前的情况是在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它均适用个体工商户,即个体工商户有起征点待遇。企业无论营业额大小,都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以,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对企业有什么好处,甚至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了,个体工商户享受的税收优惠多了,可能对企业有所冲击,毕竟在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是免税的。
营改增对我们的生活和企业有什么影响?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可能很多非专业人士都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营改增就降低了重复征税了?也有很多人反映,营改增后我的税负明明是变高了,哪里有降低?
1.今天我想用一个简单的、通俗点、有点粗糙的案例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通过这个例子,大家能够直观的了解营业税以及增值税大致的区别,以及了解我们国家为什么进行“营改增”,当然例子比较简单,只为了说明问题,有不合适的地方,就将就看一下吧,只要大家能够知道其中的核心原理就成:
2.eg:小明去餐馆A用餐,一共消费了2000元,其中点了“十三香小龙虾”,可A餐馆的龙虾师傅今天刚好不在,所以最后A餐馆就去隔壁的B餐馆,花了500块钱买了“小龙虾”然后上菜了。
3.针对上述这个生活小案例:A餐馆收取了小明2000元,然后将其中的500元给了B餐馆。营改增之前:A/B均缴纳营业税,针对这一项业务:
4.重复征收:A是按照2000缴纳营业税为2000*5%=100;B按照500缴纳营业税500*5%=25,这里就存在了所谓的重复征收:就是B餐馆500元的营业额所缴纳的营业税25元,在A餐馆2000元的营业额里又交了一次营业税,这样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的就越厉害。这个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营业税是全额征收即针对营业收入总额征税(除了某一些行业是差额征收)。
5.链条完整:增值税是针对增值额来征收,营改增后,紧接着上述案例,如果上述餐馆A和B都是一般纳税人,税率6%,那么同样一笔业务,对于A来讲,按照2000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00/(1+6%)*6%=113.21,同时可以抵扣进项500/(1+6%)*6%=28.3,则A一共交增值税为113.21-28.3=84.91,相比营业税是降低的.而针对B来讲,这个业务中其销项税额就是A的进项税额,B可以将其销项-进项以后计算自己的应该增值税额。这样增值税的链条就串起来了。
6.原理基本是这样,后续概念之类的这些就比较方便理解了。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一点是,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一项业务交了营业税,就不会缴纳增值税,两者是平行的,所以营改增之前,由于即存在营业税也存在增值税,导致增值税纳税人的抵扣链条常常断掉,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而营改增也只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改为征收增值税,并不是加征增值税。一方面可以避免了重复征税,另一方面也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充分的串起来。
好了,balabala这么多,也不知道有没有说明白,如果有点明白了,对你有点帮助,那就帮个忙:动动小手指,点击关注一下我的头条号:红太狼聊财税。 当然,要是能够转发、点赞,那就给你10086个赞。
什么时候开始啊?
“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
餐饮业营业税和餐饮增值税的区别有哪些?
在2016年5月1号起,国家实行全面营改增政策,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目前餐饮行业缴纳增值税。此处只能比较餐饮业营改增所带来的变化,那么餐饮业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什么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计税方式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的计算是先要把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应缴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而营业税直接用销售额乘以营业税率,即应缴营业税=销售额*营业税率。
2、征管机构不同。营业税一般由地税征收,增值税则由国税征收。这里说的是国地税合并前,当然因为营改增以及国地税合并,目前已不存在这种情况。
3、税负不同。营改增以前餐饮业营业税率为5%,营改增后餐饮业分为两档税率:3%和6%,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以上)增值税率为6%,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假设同样是100元收入,让我们来看看税负有何不同:(1)应缴营业税=100*5%=5,附加税=5*10%(为简便计算附加税按照10%)=0.5元,总共要缴纳5.5元;(2)应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0/1.03*0.03≈2.91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按照行业平均税务4.5%测算)=100/1.06*0.045≈4.25元,附加税=2.91*10%=0.29元,=4.25*10%=0.43元,因而小规模共缴纳税金=2.91+0.291=3.20元,一般纳税人共缴纳税金=4.25+0.43=4.68元,可以看出整体税负,增值税要比营业税低0.82%-2.3%左右。
以上是我给带来的餐饮业营业税和餐饮增值税的区别,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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