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会计分录,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吗?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
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
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发福利视同销售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福利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到现在为止应付福利费还有贷方余额怎么办?
现在应付福利费已经不需要计提,发生福利费时,如果应付福利费有贷方余额应先冲销贷方额,直至冲销至余额为0为止,之后发生的福利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内,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按工资的14%与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比较,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吗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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