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摊余成本会计分录?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取得时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付息)
贷:银行存款(含交易费用)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可借可贷)
资产负债表日后续计量
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方向与购入时相反)
贷:投资收益【期初账面余额【未减值】(摊余成本【减值】)×实际利率】
收回本金、利息
收取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每期利息×期数)
到期收取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出售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出售部分面值)
——利息调整
(可借可贷,【初始倒挤】剩余部分反向转出)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摊余成本计量什么意思?
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一、摊余成本的计算
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有什么区别?
1、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公允价值是该项投资当前市场上公平的成交价格。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是摊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不是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3、当期末公允价值下降低于账面价值,发生实质性减值时,应计提有至到期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按照已恢复的金额,就是说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能大于原来的摊余成本。
4、具体到本题: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大于摊余成本时,不做会计处理,账面价值就是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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