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全国统一吗,个税起征点2021是多少?
我国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k-40k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k-60k元之间的,包括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k-85k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k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由上可知2021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每个人工资范围不一样,所交的税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低于5000元的是不需要交税的。
2020年终奖个税起征点?
一、2020年终奖个税起征点
年终奖的纳税方式和我们平时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一样。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二、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远洋船员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现在还延续着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在人大代表会上个税修正草案起征点是3000,现在是初审已过,二审尚未通过正在民意调查中,某些专家认为应该定在5000元,而各地方应有所不同;但现在全国各地都一样,就境外的、从事采掘、远洋运输、远洋捕捞的有所不同,个税起征点是4800元。
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的吗?
2016年执行的是2011年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所得税法里,个税起征点做到了全国统一,在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的3500元调整至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0000元?
个税要是把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月,代表从现在的5000元提高了一倍,这种大幅提高的可能性大吗?个税在我们国家的税收收入地位怎么样?
个人所得税目前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如何?2019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0388亿元,占全部税收157992万元的6.58%,占比并不高。
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已经占据全国18个税种的第三位了。
前两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么看来,10000亿元的收入虽然占比不高,但却是一个主力税种了。如果把目前的5000元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将大幅减少,从而可能让1000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到4000亿元以下,这对税收影响将减少4%,如此大规模的减税,基本不可能一下实现。
上次个税调整从3000元到5000元间隔了多久?我们来看个税几次调整:
2008年,由16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调整金额400元,调整比例25%,调整时间2年。
2011年,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调整金额1000元,调整比例50%,调整时间3年。
2011同年,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调整金额500元,调整比例17%,调整时间1年。
2018年,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调整金额1500元,调整比例43%,调整时间7年。
目前距离上次调整日期过去了3年。但这期间增加了一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报税方式的选择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还处于可选“纳入全年综合所得”和“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的可选状态,因此在今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在10000每月不实现。
全年12万收入以下,不必补税。国税总局2019年第94号公告规定:目前的汇算需要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0000元,可以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这一点也明确到120000以下全年综合收入,只要每月发放工资时,进行了预缴或正常申报,在最终汇算清缴时,即使APP计算出需要补税,也不必向税务局进行补缴。
基本上已经达到董明珠的提议了。
总结2021年12月31日以后,如94号公告文件继续有效,就代表着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职工,在扣除五费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上处于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状态了。
但如果直接将50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在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时,基本可以达到年收入18万元也不必纳税,对目前全国的平均收入来讲,这不符合国情。
因为个税的设计原则是保证社会公平,如果提高到18万元才纳税,就这是针对高收入的人群的专项征税,这是有失立法原因,达不到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提高后,财政收入在个人所得税大幅减少,也不利于国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法宗旨。
而目前全员参与个税的申报计算,也是在培养大家的纳税意识。大幅提高起征点后,绝大多数人群里不需要纳税,也就减少了参与。
综上,我认为将高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月,短时间难以实际,五年以后有可能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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