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官网电脑版,小升规有什么奖励政策?
各地具体奖励不同,以山西省为例
1.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奖励金额为每户企业30万元。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一〔2018〕113号)
2.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依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24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壶化股份是一家基于对民用爆炸物品深入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各类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于一体的大型民爆企业。
在行业资质方面,壶化股份拥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合计拥有工业炸药年生产能力4.5万吨、工业雷管年生产能力16750万发、工业索类年生产能力2000万米、中继起爆具年生产能力800吨;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拥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多年来,壶化股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重视产品开发和技术研究,通过先进技术引进以及产学研相结合等方式,在提高产品性能、生产自动化、工艺技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壶化股份获得多项专利技术,研发的数码电子雷管产品、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等产品通过了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鉴定。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创新,壶化股份培养和组建了一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壶化股份是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山西有什么证券公司?
山西省有两家本地券商,分别是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两家证券公司成立都比较早,山西证券在2010年上市,山西金控为控股股东,省财政厅为实际控制人。大同证券相对小一些,但也是国有企业。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在山西省内网点分布都比较多,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目前两家券商在全国多数省份都开设分公司,营业部网点,但三四线城市还是少见。
山西证券控股股东山西金控是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担保、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于一体的省属全牌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山西金控作为山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平台,持续通过投资控股、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推动山西省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助力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作为山西省内唯一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多年来持续跟踪与研究山西地方政策、经济、民生,为省内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具有较强的地域与品牌优势。
大同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大同证券拥有证券业务的全牌照经营,也在保险、基金、期货等其他金融业务领域进行了布局,现旗下共有46家营业机构和3家控股子公司,形成了以山西本土为中心,覆盖国内重点城市的机构布局。
2021年山西退休人员调资细则?
答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山西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大致分为: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挂钩调整:仍然是采取“双挂钩”的调整模式 3、倾斜调整:向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三类人倾斜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财政厅是干什么的?
财政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
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省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三)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拨款和省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的事项;管理省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全省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其省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六)参与全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七)组织协调全省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监管全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八)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拟定和执行全省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省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督办事机构。
(十一)制定落实全省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省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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