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什么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该怎么做账?
固定资产折旧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调整以前计提的折旧。
在会计处理上,如果期满处置该固定资产,净残值也就是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都应该转到固定资产清理,如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处理方法和累计折旧一样,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处置过程中支付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变价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但如果固定资产还在继续使用,就不用再提折旧也不用做帐务处理,只有在报废或变卖时才对固定资产折余价值进行上述帐务处理。
每月: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贷: 累计折旧
最终报废: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积折旧
贷: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一般都是在年初进行的,其具体的流程如下:
1、先用固定资产-折旧后计算出固定资产净值。
2、再用固定资产原值把更改折旧方法后的折旧计算出来
3、原方法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新方法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4、做出折旧多提或少提的调整会计分录 5、调整结束后按新的折旧方法继续计算折旧就可以了。
折旧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通常有哪四种方法?
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这四种。
扩展资料: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1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1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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