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免税政策,福建2022年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对我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相关行业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是江海堤防受益范围内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重大水利建设基金是否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请问哪些情形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一、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二、征收的标准: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3、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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