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依据含增值税吗,房产税余值能否扣除折旧?
房产税余值是不能扣除折旧的。
一、计算房产税时,房产税余值是指按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余值等于房产原值乘以(1一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各地政府在10%至30%之间确定。
然后房产税余值乘以1.2%,就是要缴纳的房产税,按年缴纳。
二、这里关键的是要确定房产原值。
1、作为企业来说,原来的房产入账时都有入账价值,其入账价值就是其原值。
2、作为个人来说,原来去购买房子时的购房发票或者缴纳契税税票,或者购买二手房时缴纳契税的票据,这些都可以作为房产原值的证据。
当然,作为个人房产只是在出租时,要缴纳房产税,而出租时一般都是根据从租定率征收,以租金乘以12%缴纳房产税。当然,这个租金是根据房租合同来的。
3、如果房产原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那么税局就会要求按照评估价为原值来进行计算征税。
三、由此可见,房产税与折旧没有什么关系。且不能减去折旧来计算。
四、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因为房产的许多附属设备按照要求也是要并入原值的,但是税法上也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交付使用时其附属设备,如中央空调进行了资本化处理,那么这个房产原值就包括。如果这些房产的附属设施以单独固定资产入账,那么就不应记入房产原值。这样房产原值的价格也就可以低些,如围墙,水塔、露天车场、假山、喷泉等都可以费用化,但不记入房产原值。
那么我们在记入房产原值时,应该将某些组成部分,如在使用功能上,与该项资产房产相对独立,应该单独确认固定资产,从而不用计入房产原值中。
还比如有些装修装饰的费用,我们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可以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有些应该资本化,有些费用化。资本化的,那就要并入房产原值,而费用化的,这不并入房产原值,从而达到减少缴纳房产税的目的。
总之,税法要比财会规定严格得多,因此企业或者个人在交房产税的时候,要研究这些差异,合法合理的筹划,进行节税。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两种,一个是从价计征,一个是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以它的计税余值(税法术语)作为税基,对应的税率一般是1.2%。从租计征中的计税依据是以租金为计税依据,对应的税率是12%。
从价计征房产税主要适用于单位或个人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使用。计税依据为计税余值,这个数据是在房产原有价值基础之上做一个调整,就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比例后的余值。例如某单位厂房原值为100万元,若按照从价计征算房产税的话,的计税余值就是100万×(1-30%)=70万元,这里假设扣除比例是30%,然后70万×1.2%=8400元,不是说该单位厂房这一年要缴纳房产税是8400元。
以上是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务处理。
上述事项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该单位应缴纳的房产税的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8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8400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8400
贷:银行存款 8400
注:全面营改增以后,房产税已全部计入到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里。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种主要包括消费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水车船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对于从价计价计征方法,相关会计分录是一样的。只是计算房产税税额对应的计税依据与税率不一样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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