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用其他货币资金,会计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1)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2)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存出投资款、在途货币资金。
(4)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即:销售款未收而是收到商业汇票。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能不能分期出资?
如果您欲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股东人数须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五十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三十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十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以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商标)、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可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
因此,您如果采用有限责任形式创业,除了其余股东出资及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您实际以现金货币作为出资可能大大低于十万元。
有限公司股东须在公司名称核准后,公司营业执照颁布前而由法定验资单位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证。
有限责任公司本身以其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创业总有风险,如有可能建议您尽量按《公司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进行创业。 ?? ???
? 如果您欲设立合伙企业,根据《合伙法》必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法律对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没有最低限度要求和需要由法定机构强制验资的要求,但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
以货币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实物出资的,应出具实物的所有权或许可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使用证明;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出具土地使用权证明;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出具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证明;不能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的,应当有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经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其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设立时虽无最低限度出资要求,但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风险较大。
若您采用合伙形式创业,请谨慎选择合伙对象。 ?? ??? 此外,最近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该法亦没有规定投资人出资的最低限度和须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的规定,只规定须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包括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额指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数额,以及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作价数额。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出资方式指投资人一个人财物出资,或者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以个人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示的,该责任消灭。
相对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更能满足资金缺乏、又不愿与人合股或合伙的个人进行创业。
如您选择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创业,则尤需注意在无人帮助监督情况下加强控制企业的各类风险。 ?
备用金属于货币资金吗?
企业的备用金属于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营运资金在循环过程中,停留在货币状态的那部分资金。其基本特点是普遍可接受性和最强的流动性。 按用途和存放地点的不同,货币资金可分为: (1)库存现金。是直接使用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2)银行存款。是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 (3)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
收到债务人叫来的银行汇票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会计科目中的其他货币资金只是指本企业开具的,收到的商业汇票是别人企业出具的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票据类,而非货币类),对你企业来说是应收票据;债务人交来的银行汇票是别人企业下的其他货币资金,当然不能摆在本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
当收到的汇票通过银行把资金正式转入本公司帐户上后,该资金才真正成为本公司的银行存款。如果本公司再出具银行汇票,这才能记入本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
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可以买入其他股票吗?
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以下用途外,不得另作他用:
1、买券还券;
2、偿还融资融券相关利息、费用和融券交易相关权益现金补偿;
3、买入或申购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高流动性证券;
4、证监会及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用途。注:目前,在广发证券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在此负债未了结前,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可用于买券还券和购买场内货币基金(可买入的货币基金品种必须在广发证券的担保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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