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减免分录,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教育费附加税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不是税收,而是一种专项资金。 主要用途: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如何做分录走哪个科目?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免征还计提吗?
可以不提,像增值税在做收入时核算出增值税,这个在月末或季末确认未超过限额不交税时,可以将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而教育附加费在月末或季末一次计提,在知道不交情况下,不需要计提的,也不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祝你愉快!
教育费附加在新准则中应计入什么科目?
新会计准则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计入“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
目前,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减免部分学费怎么做账?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减免学费、困难补助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2)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
(3)父母残疾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
(4)家庭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致使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学费;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有较重JI病正在ZHI疗的学生;
(6)有其它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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