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摊销计算表,小公司年终会计年度结算会计应如何处理账目?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需要企业财务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涉税事项的调整等。
01、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年终时,企业应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然后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
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如果异常,请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
如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还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或=÷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02、避免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企业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03、结账前应注意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
(一)税务罚款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倘若企业将税务罚款进行了税前扣除,在结账前应进行调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预提、待摊会计处理
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除此以外,税法规定不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其它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亏属于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
(四)赞助捐赠支出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具体界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以内税前扣除。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其税法上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04、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
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
(一)个人借款的处理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
(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除金融业外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 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金融企业为5:1),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
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② 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05、注意正确核算收入
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收入核算:
(一)视同销售核算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二)包装物收入核算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逾期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已逾期未返还的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期间不作为收入。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核算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外资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仅适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
(四)超过一年以上的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劳务收入核算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按以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06、结帐时怎样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三)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四)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帐。
(五)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帐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帐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会计年终结账及帐务处理由会计学堂整理,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有一些自我麻痹的错觉,学到脑子里了,不是最踏实的,学以致用,如何通过实践来深化自己的知识才重要。
07、年末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年末结转会计分录
一、 工会经费
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成本或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二、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成本或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 摊销费用
借:成本或费用
贷: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四、 计提税金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及附加
五、 结转各种收入
1. 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 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 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 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 结转成本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2. 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3. 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七、 结转各项费用
1. 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 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 结转销售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八、 计提所得税
1. 提取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 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九、 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支付时,代扣20%的个税
借:应付股利
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年底结账流程
结账,就是把一定时期内应记入账簿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后,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据以编制会计报表,并将余额结转下期或新的账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账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账前要做的主要事项:
现金盘点、银行余额调节表、 存货盘点 、固定资产盘点 、长期投资核对、短期投资盘点 、 往来账核对 、发货截止时间 、 发票停止开具、费用报销停止。
查看会计科目,有无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更新
如果有特殊事项或会计政策变更等一定要及时反应,如果是集团企业,进行报告,统一处理。
如果有财务分析指标异常,一定要找出原因,看其是否合理。
税收筹划和经营业绩指标
工作任务
• 出纳:现金盘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出纳:个人借款核对,未入账单据核查
• 应收会计:应收对账函核对,发票开具完成,核对发出商品和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核对
• 应付会计:所有购货商品发票入账,材料暂估入账,总账明细账核对
• 税务会计:税务申报表和明细账核对相符,税金及附加与收入和增值税勾稽正确,各税种复核正确。
• 成本会计:处理盘点差异,进行成本费用计算和分摊,计算产成品成本。
• 总账会计:计提工资、折旧、利息、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等。完成结转分录,制作完成报表。
• 财务主管:进行财务报表分析
注意:具体时间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会计中的摊销是什么意?
摊销(Amortization)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摊销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则要视其价值的大小和使用期限的长短,自主选择摊销的方法。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摊销法”、“使用期限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
一次摊销法: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这种方法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而且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分期摊销法: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记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在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当期摊销额,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按残料价值借记“材料”等账户,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或一次领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
4.五五摊销法: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先摊销其账面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外50%。适用于各月领用、报废数额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
拓展资料:
分期摊销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销额 =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期
[例]某工程领用脚手架一批,计划成本10000元,预计使用16个月,预计残值率为10%,计算本月周转材料摊销额。周转材料每月摊销额= 10000×(1-10%)/16 =562.5(元)
经营性现金流净值计算公式?
年营业现金净流量(简记为NCF)可用下列公式计算:每年净现金流量(NCF)=营业收入一付现成本一所得税或每年净现金流量(NCF)=净利十折旧或每年净现金流量(NCF)=营业收入×(1-所得税率)-付现成本×(1-所得税率)+折旧×所得税率.
现金净流量是项目的现金流入量减现金流出量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现金净流量=各年的现金流入量-各年的现金流出量
=销售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销售收入-付现成本-(销售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所得税率
=销售收入×(1-所得税率)-付现成本×(1-所得税率)+折旧×所得税率
=净利润+折旧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
(1)严格来说,这里的净利润应为"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税率)",即息前税后利润.
(2)付现成本与总成本的区别:付现成本仅指需要动用现金支付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用等非付现成本;总成本不仅仅包含付现成本,同时也包含折旧费用等非付现成本.
(3)现金净流量通常是按年计算的,是决策中净现值和现值指数计算公式中需要的指标.
(4)如果没有给出付现成本,给出的是销售成本,那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从会计报表怎么算,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经营现金毛流量扣除经营营运资本增加后企业可提供的现金流量".
其计算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根据会计报表计算出来的间接法.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投资损失(减:收益)+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存货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企业投资支出怎么运算?
资本支出( capital expenditures),又称“收益性支出”的对称。是指会计上视为固定资产增值的所有经费支出,如房屋、机器设备的购置费,为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或提高设备性能而支出的所有费用以及购建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出的费用。
一.现金流量表测算法:
资本支出=购建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自由现金流
= 息前税后净利+ 折旧和摊销 - 营运资本增加 - 资本支出
折旧和摊销: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折旧 +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折旧和摊销实际是未付现费用。
营运资本增加:
= 存货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 待摊费用增加 -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 预提费用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应收帐款增加+预付帐款增加+应收票据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应付帐款增加 + 预收帐款增加 + 应付票据增加
二.资产负债表测算法:
这种方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的《财务成本管理》辅导教材中有介绍。
资本支出:
=购置各种长期资产的支出 - 无息长期负债的差额。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净值变动 + 折旧
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其他长期资产增加 + 摊销
无息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等。
指在计算利润时已经扣减的固定资产折旧和长期资产摊销数额。它们虽然也是可以减税的项目,但是本期并未支付现金,因此实际是未付现费用。
营运资本是指流动资产和无息流动负债的差额。
营运资本 =流动资产 - 应付帐款 - 预收帐款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流动负债
资本支出又称“收益性支出”的对称。是指会计上视为固定资产增值的所有经费支出,如房屋、机器设备的购置费,为延长设备使用年限或提高设备性能而支出的所有费用以及购建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出的费用。那么资本支出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呢?
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怎么计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净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净额+“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减少净额+“预付帐款”增加净额-因计算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计提折旧、待摊费用摊销等原因而引起的存货的增加-本期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减少的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收购货退回款+特殊原因引起的存货的非正常减少-特殊原因引起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非正常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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