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什么,中国会计体系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国务院规定的有关会计核算和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即《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即《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问题解答等。
财务报告对外报出时应经过谁的审核?
财务报告对外报出时应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目的是保证财务报告的一贯性、合法性及公允性。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另外,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商贸企业适用哪个会计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方式有两种: (1)核定征收; (2)查帐征收。关键是利用好相关优惠政策,达到免税和减税的效果。 2、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媒体通常说的“一元钱当老板”的企业,由个人全资拥有,投资人对企业任何事务具有绝对决策权。 它不是法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这就提醒投资人,虽然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起来不难,但所负的经营责任重大。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那么后果就不仅仅是企业破产,可能还会导致家庭“破财”。 这就要求投资人作好充分准备,把握市场规律,防范风险,慎重经营。 3、 优势: (1)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手续简单,获取相关的注册文件比较容易,费用比较低。 (2)决策自由。企业所有事务由投资人说了算,不用开会研究,也不用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说明,所谓“船小好调头”,老板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经营方向。 (3)税收负担较轻。由于企业为个人所有,企业所得即个人所得,因此只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免征个人所得税。 (4)注册资金随意。《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注册资金没有规定,极端的说法就是一元钱可以当老板。 4、劣势: (1)信贷信誉低,融资困难。 由于注册资金少,企业抗风险能力差,不容易取得银行信贷,同时面向个人的信贷也不容易。 (2)无限责任。一旦经营亏损,除了企业本身的财产要清偿债务外,个人财产也不能幸免,加大了投资风险。 (3)缺乏财务和企业管理。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个大问题。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为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两个股东以上五十人以下,也可以是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这里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的纳税方式有两种: (1)核定征收; (2)查帐征收。 2、 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便,由于是自己出资自己设立,不需要寻找其他合作伙伴,不用担心合作问题,想设立时随时设立,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必须是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其次,管理方便,管理成本低。因为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事务股东一人决定即可,不像其他公司那样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节约了成本。 它容易被股东个人完全控制,将公司财产充作私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一人公司作了特殊的规定,以严格规制。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数量有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当然这只是对自然人而言,对法人设立一人公司的家数则不受限制。此外,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是对一人公司的硬性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少人民币三万元以上,可以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要设立股东会,可以根据其自己的经营模式来决定是否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运营情况策略由公司股东会决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决定权力机构。股东会成员由公司股东组织。一般公司成立的第一年年终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在以后公司年审就不需再出具审计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另行规定的除外,最终以政策为准)。 二、还有就是我们注册成公司需要报哪些税,国税地税? 1、涉及的税金: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所得税等。 2、除了增值税、所得税属于向国税缴纳的税金,其他都是向地税缴纳的税金。 三、帐要建哪些科目呢? 1、建账:要建立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可以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设置科目。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序号 会计科目编号 会 计 科 目 名 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共同类 四、所有者权益类 五、成本类 六、损益类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 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 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
(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
(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 审计法所称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会计核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审计机关接到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时间?
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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