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和地税合并了吗,2019国考即将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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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想要参加国考的小伙伴,也包括我身边的一些朋友,都在担心国税地税合并了,今年国考的招考人数会不会减少。
从现在的一些迹象来看,虽然国税地税的机构合并,的确对于今年的国考有所影响,但是,招考人数并未减少,甚至还可能会增长哦!
就在前不久,我就在中国人民大学的官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说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0月20日将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宣讲会。直接上截图,有图有真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会在今年的国考之中,招考97个岗位,而且计划招录200人。要知道,去年的深圳税务系统才招了81个职位,招录人数也就只有180人而已。
当然,不能以一个地方的税务系统的招考人数来推算整个全国的税务系统会招聘多少人。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虽然今年推行的机构改革会对国考造成一些影响,但今年国考的税务系统的岗位数量,不会有大幅缩减!
我是考小啦,一个皮囊真好看、灵魂还很有趣的公考达人!
国税专管员有权力查看发票吗?
纳税人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权检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
税务总局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税收征管法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
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顺便说一下,在2018年8月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之前,有“国税”和“地税”之分。所谓的区分,一般意义上是“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之分。而现在国税局和地税局已经合并,已无“国税”“地税”的概念了。现在的名称一般是“国家税务总局XX区税务局或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
为什么当时要分国税局和地税局?
中国实行的是分税制的体制,所以要分国税和地税。2018年两会后,国税和地税合并。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分税制是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已在西方国家广泛采用,中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当今世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中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具体内容包括:将税种统一划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建起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体制,并分设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机构进行这个纳税。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拓展资料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合并后的税务局的同志们感觉还好吗?
前段时间刚刚和税务的朋友一起吃饭,听他说了半天关于合并后税务的事情,说出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一是合并后领导干部严重超编。局领导本来核定的是两正五副,结果硬生生安排了十几个局领导。有的是副局长,也是是副县级干部,有的是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科级干部更是严重超编,比如合并后办公室、政工科等都只能保留一个,由此导致好多干部都是降级安排职务。有的科长安排了副科长的职务,有的甚至没法安排实职,就安排了二级主办的职级,硬生生从实职变成了虚职。
二是合并后人员发展空间受限。因为干部职数严重超编,需要自然减员消化,而且好多实职干部占用了职级职数,由此导致单位的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职数严重不足,短期内至少是5年内看不到晋升的希望和发展的空间,由此导致年轻人没有奔头,没有发展动力。
三是变为垂直管理交流发展空间受限。国税原来就是垂直管理,地税是地方管理,合并后全部实行垂直管理,有利有弊,好处是有利于业务工作开展,坏处就是和地方的交流变少,地方可协调、可利用的资源明显减少,而且干部不能和市直其他部门之间交流,人员只能上下流动。
四是待遇竟然是下降的。国地税原来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地税要略高于国税系统的,但是合并后全部执行国税的工资待遇,好多职工想不明白,怎么会这么干,不应该就高来拉平吗?怎么还能就低发放了。
以上就是我了解的,不一定全部是真的,但是可以参考。
国税地税合并后?
虽然合并后,但由于各类原因,一些环节还不很完善,一些磨合还不顺畅,系统软件还不能完全切换,因此,近期注销的企业可能麻烦一下,仍需要到国税地税部门跑几趟,根据一地办公的原则,一些地方可以同时找到管理员,因此提前准备好资料应该很快注销的。
10月全国县级以下机构正式运行,基本上一地可以办理手续了。
注销前要把自己以前年度资料进行自查,看看是否有漏税情况,如有要及时补报补税,对账簿,纳税资料进行装订,对本月要申报。
同时要复印有关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网上下载注销登记表等表格,填写无误后找管理员签字,到大厅申报,办理注销。
注销后携带注销审批表到工商办理工商注销。
如果是个体户,一般一个星期就办完了,需要跑三四趟。有的地方已经实行没有欠稅,没有发票的个体户一窗式办理,一趟就可以了。
企业注销可能复杂些,最主要的是发票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核算,土地增值税清缴等几个大税种上,这些税种复杂一般需要仔细核算,容易出差错,因此需要时间较长。
不管如何,正规注销是必须的,不能嫌麻烦就不办理注销了,否则税务机关将进行催缴等手段,严重的进入黑名单,对个人信用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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