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收范围及税率,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组价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项(1-20%)即(1-消费税税率),就已经把应纳消费税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当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从价征收的消费税价格的增值税:
[12×2000×(1+10%)+1000]×17%=4658元
再加上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部分的增值税:
6850X17%=1164.50元
应纳增值税:4658+1164.50=5822.50元
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没有问题,组价已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6850元包括在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在超市购物都含那几种税?
这要看具体买什么东西,超市买东西一般都是只含有增值税,税率是17%,有一部分农产品是13%或者免税。进口商品还含有关税。另外部分商品含有消费税,商品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例如香烟和白酒
如何理解计算消费税时的1?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收取的价款中是含消费税的。
因此当题目给出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时,这个销售额是含消费税的,不需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知 (2)当属于视同销售、进口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售价,也就是我们找不到销售额时,需要组价,组价时需要除以(1-消费税税率)。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道+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专)÷(1-消费税比例税 属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既然是价内税为什么还要乘以税率来计算消费税?
1、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的真正含义为价格中包含消费税,即消费税属于隐性税种,计算此税种的计税依据中包含其本身。
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从价计征情况下: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成本+利润+消费税)X比例税率
2、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A、从价计征(除卷烟、白酒.啤酒.黄酒、成品油以外的税目及卷烟的批发环节)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比例税率
B、从量计征(黄酒和啤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C、复合计征(卷烟和白酒)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消费税计算举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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