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个税起征点调整时间,202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打工人要注意了:弄清楚个税的征收规则之后,在每年的3月份有个意外惊喜,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到一笔可观的费用。
今年的个税起征点和以往没有变化,具体的征收还是和往年一样:
有些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和他的月收入是一样的,而我纳税的金额要比他多,他为什么比我少纳税那么多,这究竟是怎么操作的?难道他偷税漏税了吗?
带着这些疑问请接着往下看。
每月收入相同,为什么缴纳的税额不一样?有些人有疑问,在同一个公司拿着同样的薪水,为什么他缴纳的税和我缴纳的不一样?难道他知道怎样避税吗?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而是纳税中有一个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到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有一些不同,因此有6个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房贷,租房,赡养老人,孩子读书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这几个。
也就是说如果你满足条件符合这6个专项附加扣除,那你的个税起征点和别人将不一样。
按照普通的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看,如果符合上面一条的专项扣除,那么个税的起征点就要上涨一定的额度。
专项扣除费用是有利于个税更好的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能更好的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而这6种专项附加扣除,其实在个税APP上有详细的申请资料。只要每年定时填报申请就可以适当的提高纳税的额度。
因此也就有了这个现象,很可能每月收入同样是1万元,可是有的人却需要缴纳上千元的税款,而有的人一分钱都不需要缴纳。
除了普通工资收入之外,扣税一律按20%的标准。就像在一些自媒体平台上的创作者一个月收入几千甚至几万,而这些人的收入在扣除800元的免税金后,剩余的部分都要按照20%的标准进行扣税。
除此之外还有我们特别熟悉的彩票中奖,如果中奖1,000万,而实际到手的金额只有800万,因为需要纳税20%也就是200万元的税金。
还有一些比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除了免除额800元之外,所得的报酬都是需要按照20%来进行交税。
如果我只是一个作家或者是自媒体的创作者,只有这一个经济收入来源,那么20%的纳税是不是太高了?有什么办法合理退税吗?其实国家是有考虑这些情况的,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税务的综合所得年终汇算,就是把所有的工资收入以及非工资收入向稿费,版权费酬金等等一起进行汇总。
对于一个经济收入来源,只是依靠稿费或者是非工资收入的人来说,如果全部按照这样20%的扣税标准,对于一些收入少的人来讲,每年的纳税额过高,生活压力也会很大。
因此在每年的3月份,税务机关会将你一整年的纳税进行结算汇总。
其实年度汇算简单的可以理解就是查缺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在每年的3月1日我们可以进入个税APP,通过添加相关信息能达到最大比例扣除退税。
哪些人可以申请退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的,但是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比如那些全职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创作者,或者是一些作家,他们完全依靠稿费来生活的,如果年综合收入不超过6万元,那么他们平时按照20%缴纳的个税将会享受退税的政策。
如果一整年所得的稿费报酬为5万元,而平时按照20%进行纳税,那么一整年就需要缴纳1万元的个税。
而按照个人所得税退税的一些条件,向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全额退税。
也就是说只要在3月1日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报,那么就能得到1万元左右的退税。
除此之外再申请填写一些专项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父母大病医疗等,又可以享受一定的退税额度。
所以说对于那一些综合年度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人,一定要在3月1号的时候去个税APP查看自己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到时候就能够领取一笔可观的退税金。
结束语2022年个税的起征点还和之前一样,依然是5000元,但是如果满足适当的条件,那么你的个税起征点将会适当的提高。
尤其是在每年的3月份,一定要去个税APP上查看自己一年综合所得,只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填报申请就可以退出多缴纳的一些税额。
作为公民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我们所缴纳的税款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这些年我们经历的疫情等自然灾害,国家的帮扶,很多资金都来源于我们所缴纳的税款。
而这些年国家也在打击逃税漏税的行为,对一些违纪的明星,艺人,网红也都进行了查处。
其实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下,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和平稳定的国家环境,他们才能赚到这么多的钱。你走过的路,跨过的桥,喝过的水,用过的电,这些民生工程里大多数都是依靠公民纳税。
税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当然了,如果还没达到纳税的水平,那就努力工作吧,为国家的建设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个人所得税改革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税法》,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起征点800元;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起征点确定为800元;2005年,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2007年,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2008年,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2019为5000
有人知道个税起征点档次是怎么划分的吗?
: 直接搜一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起征点就是5000,500不征税,5000以上的分级征收个税。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是按年收入进行征收的,起征点是36000元,超过36000元以上的那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同档次的年收入有不同的税率。详见表1。另外,个人还可以申请免税,就是个税抵扣。详见表2每个月个税扣多少钱,为什么每个月都不一样?其实那是预扣除,每年四月份会对个税计算,多时候多退少补。个人需要在个税APP上确认!到时候会对上一年度个税有一个统计,多退少补!为什么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开始交税?
题主对于个税的认识,像大多数人一样,知道一点,但并不全面,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在说清楚这个问题前,首先要弄清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因为不同项目的计税方法不同。
个人所得税采取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相结合的税制,综合所得又包括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个子项目。
在综合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中,5000元起征点仅仅适用于综合所得全年汇算清缴和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时,而800元是一个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等项目预缴税款时的扣除额。两者的适用场景是不一样的,并且有密切的关联,并不矛盾。
“个税起征点5000元”是个什么概念?从更专业角度来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该用“免征额”的说法,应该把“个税起征点5000元”描述为“个税免征额5000元/月”。
所谓5000元免征额,是指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居民个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或者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每个月可以减除5000元的基本费用,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
举例:
老王是某单位员工,月收入8000元。如果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当月可以扣除基本费用5000元,以余额3000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只在两个场景下适用。一是平时计算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二是在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时(即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为什么800元就要开始缴税?如果个人取得的收入项目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种,那么取得收入时,就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元是在计算预缴税款时的一个费用减除标准。
如果一次取得的收入超过了8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800元;如果超过了4000元,减除20%,并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
举例:
例如,3月份小王兼职取得自媒体收入1200元,归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在计算预缴税款时,就可以减除800元费用,以余额400元作为计算个税的依据,适用20%的预征率,预缴个税80元。
两者是什么关系?5000元和800元都是计算个税时的费用扣除标准。两者的适用场景不同,但相互关联。这是由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所决定的,这个征管制度叫做“综合所得”税制。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4个项目归并为“综合所得”。
在一个年度之内,个人取得上述4个项目所得的,都要合并为一个综合项目,计算应缴个税。同时,纳税人取得上述任何4个项目之一的收入,都要在平时取得时就预缴税款,而预缴税款的方法是不同的,扣除的费用也不同。
●工资、薪金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采取的预缴方法叫“累计预扣法”,适用的费用减除标准是每月5000元,就是通俗所说的“起征点5000元”的由来。
所谓的累计预扣法,就是把个人从全年第一个月到当前月份累计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等,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套用正确的税率表,计算出累计需要预缴的税额,减去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当月应预缴的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缴个税方法
这3个项目的预缴方法并不是采用累计预扣法,而是单独预扣,每次预缴税款都是相互独立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稿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均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算预缴税额的依据,按照20%预缴税款,其中稿酬所得还要打7折。
劳务报酬所得又根据取得的收入额适用三级累计预扣率。
●如纳税人取得四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要平常每次取得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后汇算清缴,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相比,多退少补。
如果一个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取得上述四个项目所得,年终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全年度的应纳税额,并与平常的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举例:
张三本职工作是大学教师,兼职讲课、写作,一年取得工资收入25万元,讲课收入5万元,写作稿酬收入20万元。全年缴纳了三险一金共3.6万元,房贷利息支出扣除1.2万元,赡养老人扣除2.4万元,无其他扣除项目。取得讲课收入时预缴税款1万元,稿酬收入预缴税款2万元,工资薪金预缴税款4000元。
1、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5(工资薪金收入)+5×80%(讲课劳务报酬)+20×80%×70%(稿酬收入)-6(全年基本费用)-3.6(三险一金)-1.2-2.4(专项附加扣除)=27万元。
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16920元。
2、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27×20%-16920元=37080元。
3、补税:
平时预缴税款=1+2+0.4=34000元。应补税=37080-34000=3080元。
总结:居民个人在取得不同项目的收入时,适用的预缴税款方法和减除费用标准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是可以减除5000元/月,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超过4000元的,减除20%。在全年计算应纳税额时,再把平常预缴的税款与之比较,多退少补。所以800元和5000元并不矛盾,差异仅仅存在于预缴税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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