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系统,通信大楼为何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有三种,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不仅需要报警,还需要联动消防设备,且只有一台具有集中报警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适用于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了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
通讯大楼显然不仅需要报警,还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所以不能选用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区别在于规模上的不同,因此该通讯大楼选用哪种形式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根据该大楼的建筑规模来定。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
十大防火系统?
①干式消防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总控制屏,BTM气体灭火系统。②湿式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泵)。
③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感温式火灾报警、感烟式火灾报警、感光式火灾报警),手动报警系统(包括电铃报警、破碎玻璃报警、紧急电话报警) 。
消防报警系统里说的有源和无源是什么意思啊?
有源是指有电源,即有电压和电流,可以正常驱动设备。
无源是指干接点信号,也就是一个开关的通电,是用来导通或者断开线路,充当信号。
贵阳一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长期处于瘫痪状态?
题主所述的情况,一方面是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当下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
所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中控室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能及时发现,及早报警,避免酿成重大火灾。保证该设备正常工作状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若其长期处于瘫痪状态,那无疑是形同虚设,必然存在重大隐患。
实际上,按照近年来消防部门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
许多小区存在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启用、或业已损坏,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一般由物业公司负责。那么实践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何在呢?一旦发生火灾,物业公司是否担责呢?
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是:
一、麻痹大意及侥幸心理作祟,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实践中,多数物业公司更重视的是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日常工作。因为这些面上服务工作的质量决定了其物业费的收缴率,能影响到企业的盈利状况。因此极易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个别物业公司虽然制定了所谓的“火灾预防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等等,这些多为应付检查而做的书面上的工作,基本是一纸空文。
二、为减少经费支出,物业公司没有委托专业的消防维护管理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保养与维护。
消防设施设备与电梯等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一样,均属全体业主共有。保质期期满后,因发生维修改造产生的费用应自专项资金中列支,(未建立的则由业主承担)。
那么其日常的运行维护费用则应包含在物业费中,鉴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物业公司应委托专门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维护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电梯类似)。
但为了减少开支,很少有物业公司能做到这一点。
三、物业公司专业水平及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低下。
实践中,物业公司一般指派其工程维修人员及保安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保养。许多物业公司缺少长期的管理经验积累,而负责消防管理的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高,且流动性较大,并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长此以往,消防配套设施就几乎无人监管。
四、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无旁贷。
《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明确了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尽的职责。
《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相应条款中也均有物业公司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的约定。
而从各地法院受理并审结的相关案例看,由于物业公司未能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致使业主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就要因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在个别重大火灾事件中,相关物业的负责人员甚至因此受到行政拘留乃至刑事拘留。
综上,认真履行职责是物业公司的义务,而穷尽职责则是物业公司规避风险的保障。
消防系统报警怎么消除?
防报警发出报警如何处理?
如遇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我们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1、接到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或信号时,首先记录下相关报警信息,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在控制器上按下消音键,做好相关记录,撒下报警器上自己打印的报名信息纸片,并保留存好。
3、现场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未发生火灾视为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手动复位(按下“复位”操作按钮后,出现输入密码框此时按四下向右方向键即可),并做好记录。
4、到达报警地点确认情况后,如发生火灾,切莫惊慌,应立即通知控制室值班人员,并利用现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报告安环部及公司领导。
5、如果现场反馈火情无法控制,应先请示公司领导,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明确告知起火单位、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起火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及联系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援,进行现场灭火。
6、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认真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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