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关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
白酒复合计税,从量的标准是0.5元/斤,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换算成吨的话就是0.5*2000元/吨。所以从量部分就是1.2吨*0.5*2000元/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白酒要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计征消费税,所以就按销售额计算单价6000元/(1.2*2000)斤=2.5元/斤,从价部分消费税=2.5*500*0.5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我始终都不能理解为什么除以1?
一个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销售的时候销售额应该是包括三部分的:货物的成本,货物的利润,货物应缴纳的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是要包含到销售额中去的)。 本来正常销售的时候销售额是已知的,直接用给出的销售额就可以,但是如果销售额未知(视同销售的时候没有同类售价),就要用这3部分自己来组成一个销售额。也就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而: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正常从价消费税的计算就是用销售额乘以税率) 所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推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比如货物的成本是100成本的利润率是10%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是30%。那么它的组价就是100*(1+10%)/(1-30%)。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对于买方来说,支付的销售价格直接包含消费税。比如说购买豪华小汽车的消费者,支付的车款包含两部分,车子的价格和10%的消费税。
与增值税不同的是,消费税只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根据我们国家的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若干个子目,分为4大类:
第一、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比如烟、酒、鞭炮、烟火。
第二、奢侈品。比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第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比如小汽车、摩托车。
第四、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不同类型的消费品,分别采取从价、从量或者混合计价的方式来计算和确认消费税。我们以酒类为例来看一下它的具体计算方式。
酒是消费税税目中的第二大类,分为4小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1、白酒:计算消费税时,混合计价。也就是既考虑白酒的价格,也考虑白酒的数量。价格的税率是20%,数量是0.5元每500克或500毫升。
2、黄酒和啤酒:计算消费税时,从量定额。黄酒是240元每吨。甲类啤酒是250元每吨。乙类啤酒是220元每吨。
3、其他酒:消费税时从价,按照价格的10%来计算。
下表就是详细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供参考。
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销售环节
(1)直接销售,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纳税人自产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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