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汇算清缴什么意思,年报和汇算清缴的区别?
年报,一般是指工商年报。是根据工商的要求,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进国家信息信用系统里进行申报上一年度的工商经营情况。
汇算清缴的主导单位是税务机关。在每年的3月1号到5月31号,进电子税务局填写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并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最终的年应纳税额。
年度企业汇算清缴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企业结算缴纳所得税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1日前。
企业社保费有汇算清缴吗?
一、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范围
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范围是指《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即市区2008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办法的网上申报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应征数的缴费单位不列入汇算清缴范围。
二、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一)各纳税(费)人应在2009年2月1日至5月30日通过互联网络,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系统,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金华市区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表》及《扣除项目一览表》的相关内容, 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自行打印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纸质申报表,随税收征管档案一并装订成册后上报主管地税部门。
(二)对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应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于2009年6月15日由地税部门统一向各纳税(费)人委托的缴费帐户扣缴,请各纳税(费)人在委托帐户中存足应补缴的金额,对由于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各分局在2009年7月31日前做好汇算清缴报表汇总和总结工作。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费源结构的分布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社会保险费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四)对年度内多交社会保险费的纳税(费)人,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即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是什么关系呢?
因为每季度预缴的是各个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年终要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实际应缴所得税额,结清应缴应退税款。(预缴数,小于应缴数就要补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内外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确定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结清税款。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度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延期办理,具体以工商部门出台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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