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筹划测算表,如何通过税务筹划调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国家税务部门2019年1月开启个人所得税扣税体系,重点减轻人们的税务负担 ,
纳税人首先在手机应用商店找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并注册,如实填写个人、配偶身份证,常住地、选择工作生活所在地,民族等信息。单位会则按时到税务机关申请专项附加费扣除客户端,申请单位户名密码,然后单位职工就可以平台申请扣除。每年申报一次。
大家只要做好个人所得税信息输入就可以啦!系统会自动扣除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涉及以下内容
1、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直至研究生期间教育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2、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3、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5、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因此大家只要提供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就可以啦!谢谢!
年收入90万如何筹划个税?
年收入90万元,在全国来说都属于高收入人群了,还想着搞个税筹划。不少人整天想着如何将年收入提高到90万元,个税该扣多少扣多少。
工薪阶层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确是个难题。不少专家说的一套一套的,其实很多是上不沾天,下不着地,成为空中楼阁,最终无法落实。
我曾专门去听某知名专家的个税专题讲座,什么工资薪金费用化,福利化,实物化,讲白了,其实就是偷税,没有一样合法的。
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上述手段利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多找几个身份证发放工资基本也没有空间了,账外资金发放更是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以本人认为,作为工薪阶层,不要想着筹划,真的没有什么空间可以利用。
倒是非工薪阶层,一些明星啊,网红啊,和一些做实业的老板,筹划空间倒是非常大。你看有多少明星网红在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这是政策允许的,作为平民百姓,咱没有这个条件啊。霍尔果斯不行了,再转移到其他地方,反正各地都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花八门,只要有政策就可以去做,毕竟人家也没有违法。
所以,有人说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工资税,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这说明咱们国家的税收法制还有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回到主题,如果是工资薪金收入,年薪90万,知足吧!与其想着怎样节税,不如想着如何赚更多的钱更为现实。
个人年收入超过50万?
2019新个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算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整体来说中低收入人群个税税负大幅降低。对于年收入50万来说,如何合理筹划才能到手最多的RMB呢?
前提:1. 50万收入是否包含“五险一金”,目前全国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不尽相同,总体来讲,企业需要交纳工资额的40%左右,还有最高缴纳限额。因此,本文暂不考虑五险一金!
2.新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 加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800、1100、1500三挡)或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元 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为简便计算,本文暂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
本次分享三种筹划方案:工资+年终奖;股权激励;个独企业筹划
工资+年终奖我们的收入分别以何种个税品目纳税,决定了我们到底要缴纳多少税款。而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收入都是由工资与年终奖的方式发放,以个税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方式申报。但是不同的分配比例最后的纳税额却相差巨大。
(注意:除实物外,以现金发放的各类补贴也计入工资所得计税;而所谓的利用发票报销,属于漏税行为,不合法。很多企业已因此被稽查,罚款!!)
工资:应税收入=年薪-三险一金-免征额(5000*12)-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应税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全部算入工资薪金:应纳税额=(50万-6万)*30%-52920=79080元
二、全部算入年终奖:应纳税额=50万*30%-4410=145590元
三:工资+年终筹划 (工资35.6万元,年终奖14.4万元)
如何分配工资与年终奖才会缴纳最少的税额呢?
利用@李永乐老师 的此图更加清新的看出分配方式。
由于年终奖36000税率为3%,而36001税率为10%,出现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却少2310.1元的年终奖陷阱。分配收入时,应先考虑工资薪金。
前6万应放在工资内,免税;再有3.6万应放在工资(3%),再3.6万放在年终(3%),再有10.8万放在工资(10%)......以此类推!
我们应该发放工资35.6万元,发放年终奖14.4万元。
应纳税额=(35.6万-6万)*20%-16920+14.4万*10%-210=56470元
股权激励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的相关规定:
通知所称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
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转让时以“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税率 20%。
员工取得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分红收入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税率 20%。
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限售股以及股权激励形成的股票)
应纳税额=50万*20%=10万元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则收入会变成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在缴纳相应税款后,转入独资个人账户是不征个税的!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涉及的税收主要为:
1.个人所得税: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不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但是,大部分地区都有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核定征收率一般为1.5%。
2.增值税: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超10万,免征。
3.附加税:增值税税额的12.5%左右,随增值税免征而免征。
则50万元收入,综合税率为1.5%,应纳税额=7500元。
综上所述:工资+年终是最简单也是最规范的方式,最低纳税56470元。
股权激励,到手金额不宜把控, 避税效果一般,激励效应更佳,一般适用于企业高层领导。最低纳税10万元。
而个独企业筹划,纳税竟低至7500元,但筹划过程较复杂,且需要公司完全配合,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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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上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有哪些?
案例背景:
A企业,主要进行培训业务,年收入数千万。公司自有团队主要进行运营、营销、支持等功能,实际讲师大部分是外部聘用的临时讲师,年度成本也有数千万。
一直以来,讲师和A企业之间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A企业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讲师。原则上,A企业应该为讲师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讲师对缴纳高个税的强势反对和企业对于自己成本的考虑,一直以来A企业都没有进行相关个税的申报和缴纳。
风险和责任:
A企业未能尽到申报劳务人员个税的义务,有罚金和滞纳金的风险。
讲师们没有申报纳税,有偷漏税风险。A企业存在事实的连带风险。
解决方案:
A企业选择的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产品,其解决方案详情如下:
讲师们首先注册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再通过自己的工作室与A企业签约。A企业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讲师的工作室账户中,讲师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
通过这个方案,各个讲师使用了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保证实际税负较低,缴纳的税金能在各个讲师的心理预期范围之内。
同时,各个讲师也会有自己的个税税单,从而将自己的灰色收入阳光化。
对于A企业而言,因为改变了交易模式,所以不再需要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还能从讲师的工作室获得发票以及增值税抵扣,在降低了风险的同时,还提高了经济效益。
前后对比:
实施前实施后
交易模式 企业A直接对讲师个人企业A对讲师的工作室,讲师的工作室对讲师个人
企业A风险B2C,企业A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企业A未扣税也无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讲师费用(企业A要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成本)B2B交易,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企业A取得了合法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讲师费用
讲师风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灰色收入;
偷逃税行为,补税+罚金+滞纳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完税证明,收入阳光化;合法行为,无风险
增值税抵扣无企业A可以从讲师的工作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综合税负。
举一反三:
培训业务只是众多行业业务类型之一,那么是不是所有重人力资源的行业都能适用这个方案呢?
比如:企业主管、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
企业高薪高管可以根据主公司经营范围去单独成立工作室、事务所或中心和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雇佣关系转化为合作关系,在主公司缴纳小部分社保,剩下的通过合作往来的方式进入个人独资企业,高管个人享受核定征收低税点,主公司享受成本进项以及部分增值税抵扣。
上海合伙企业看是用于开票经营,还是涉及持股平台年终享受股东分红,开票经营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按照持股比例分别交税,用于持股平台享受年终股东分红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税收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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