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通俗案例:质押贷款还是应收款项
导语:
各位看官,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有趣的话题:实质重于形式。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深奥,但其实它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能体现出来哦。今天,小编就用两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来说说质押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实质重于形式?
所谓实质重于形式,就是指在法律面前,我们不能只看表面,而是要透过表面看本质。就好比我们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还要看内在哦。在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是至关重要的。
1、融资租赁租金本质是借款利息
相关案例:
小王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公司最近租了一台设备,按道理说,这应该算作租赁支出。但是,小王觉得蹊跷,因为这个租赁合同的条款和一般租赁合同不太一样。小王仔细一看,发现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每年都要支付一笔"融资费用",这笔费用高达设备价值的8%。
小王觉得不对劲,他查了相关会计准则,发现这种"融资费用"其实是融资租赁利息的另一种说法。也就是说,实质上这台设备并不是小王公司租来的,而是小王公司向租赁公司借了一笔钱买来的。
为什么不能只看形式?
如果只看形式,小王公司租设备就应该算作租赁支出,而租赁支出是可以直接抵扣利润的。但是,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借款,借款利息只能在税前抵扣。所以,如果小王只看形式,就会导致公司少缴税款。
融资租赁租金的实质是借款利息,这在会计处理上很重要。如果只看形式,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偷税漏税。
2、售后回购的本质是销售
相关案例:
小李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他卖了一批货物给一家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货物卖出去之后客户可以无条件退货。小李觉得奇怪,正常情况下,哪有可以无条件退货的买卖?
小李仔细研究了合同,发现合同中写明如果客户在一定期限内退货,小李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而且,这个期限刚好是行业内退货的高峰期。
小李懂了,这所谓的"售后回购"其实就是变相销售。客户买走货物后,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内货物卖不出去,客户就可以退货。这样一来,客户就可以利用小李公司的货物来试水市场,而小李公司的货物却已经卖出去了。
为什么不能只看形式?
如果只看形式,小李公司的这笔交易就是售后回购,而售后回购是不用确认收入的。但是,实质上这笔交易是销售,应该确认收入。如果只看形式,就会导致小李公司少确认收入,进而少缴税款。
售后回购的本质是销售,这在会计处理上很重要。如果只看形式,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偷税漏税。
3、质押贷款的实质是应收款项
相关案例:
小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最近收到了一笔贷款,贷款合同上写明这笔贷款是质押贷款。小花的直觉告诉她,这笔贷款可能没那么简单。
小花仔细研究了贷款合同,发现这笔贷款的利率很高,而且贷款期限很短。贷款合同还规定,小花公司必须把一笔应收款项质押给贷款机构。
小花明白了,这所谓的"质押贷款"其实就是变相应收款项融资。贷款机构把小花公司的应收款项拿去卖掉,然后把卖款的一部分贷给小花公司。小花公司用应收款项去抵押,所以利率很高,贷款期限很短。
为什么不能只看形式?
如果只看形式,小花公司的这笔交易就是质押贷款,这笔贷款应该算作负债。但是,实质上这笔交易是应收款项融资,应该算作应收款项。如果只看形式,就会导致小花公司多确认负债,少确认应收款项。
质押贷款的实质是应收款项融资,这在会计处理上很重要。如果只看形式,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4、附有强制付息义务的优先股的本质是负债
相关案例:
小美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公司最近发行了优先股。优先股的收益率很高,而且公司承诺一定期限内每年都必须支付股息。小美觉得不太对劲,一般优先股都是没有固定收益的。
小美查了相关会计准则,发现这种附有强制的优先股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债券。因为公司必须每年都支付股息,也就是说公司对优先股股东负有还本付息的义务。所以,实质上这个优先股就是一种负债。
为什么不能只看形式?
如果只看形式,小美公司的优先股应该算作所有者权益。但是,实质上这笔优先股就是负债,负债会增加公司的利息费用支出,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如果只看形式,就会导致小美公司少确认利息费用支出,多确认利润。
附有强制付息义务的优先股的实质是债券,这在会计处理上很重要。如果只看形式,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5、将企业未持有权益但能够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实质是控制
相关案例:
小明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公司最近并购了另一家公司,但是并购的财务报表上显示,这家并购的公司没有收益。小明觉得奇怪,明明两家公司合并了,为什么没有产生协同效应呢?
小明仔细研究了并购公司的财务报表,发现并购公司虽然没有收益,但是有一家关联公司有收益,而且这家关联公司正是由小明公司控股的。小明明白了,虽然小明公司没有持有并购公司的股权,但是小明公司控制了并购公司的关联公司,所以小明公司也间接控制了并购公司。
为什么不能只看形式?
如果只看形式,小明公司没有持有并购公司的股权,所以不应该将并购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是,实质上小明公司控制了并购公司,所以应该将并购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如果只看形式,就会导致小明公司的利润被低估。
将企业未持有权益但能够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实质是控制,这在会计处理上很重要。如果只看形式,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互动内容:
各位看官,你们在生活中还遇到过哪些实质重于形式的例子呢?欢迎大家留言分享哦!
以上就是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例子啦。希望通过这些例子,大家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这一原则在会计中的重要性。实务中我们不能只看表面,一定要透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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