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 2021:开办费疑问大揭秘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会计小帮手,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开办费引发的诸多疑惑。相信这篇文章的内容一定会让你豁然开朗,对开办费的理解更加全面透彻。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正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是的!
在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是因为新准则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定义的资产才能摊销,而开办费不符合资产的特征,因此无法通过摊销的方式分期摊入当期利润。
开办费主要包括与筹建新企业相关的各种费用,如:
1. 筹建人员工资、福利、差旅费等费用;
2. 办公用房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3.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置费用;
4. 企业登记注册费、刻章费等费用。
开办费的计算从企业筹建开始到筹建结束这一期间,其中筹建开始日期一般为下列日期之一:
1. 公司章程规定的成立日期;
2. 股东(发起人)签订合伙协议、章程等文件之日;
3. 筹建组成立之日。
在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不再摊销,因此不存在摊销期限的说法。
发生时的核算:
当开办费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摊销时的核算:
在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不再摊销,因此不再进行摊销时期的核算。
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有了重大调整,要求企业将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开办费的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回答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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