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的吗?
2016年执行的是2011年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所得税法里,个税起征点做到了全国统一,在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个税起征点从2011年的3500元调整至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税属于国税还是地税啊,正确的计算方法?
个税属于地税。工资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的工资超过2000元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境内人员自2008年3月1日起扣除标准从1600元/月调增至2000元/月。全国一样的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合个人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如果工资为3000元,个税=(2400-2000)*5%=20(元)
个人所得税按次收入扣还是按月总收入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比例如何选?
根据个人家庭情况来定,比如子女教育附加专项扣除,可以选夫妻双方各扣除一半,或夫妻一方扣除的办法,选哪个那就是看夫妻双方的收入来确定了,如果其中一方不需要交个税,那当然是由另一方需要交个税的一方来税前扣除了,或者双方都需要交税,那就根据工资薪金所对应的税率了,如果一方扣除后可以降低一档税率,另一方没有多少影响那当然选可以降税率的一方来扣除了。其他扣除项目依此方法一样测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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