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中政策法规科基本要做什么工作?
1、地税局政策法规科职责:负责对本局的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对本局及下属机构地方税务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本级及指导下级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及税务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协助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有关审理工作;负责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普法教育工作。
2、国税征收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及某些新设立企业)、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个人所得税(存款利息部分)。
3、地税征收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征收的除外)、个人所得税(国税征收的除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国税征收的除外)、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等税种及国务院、各省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养老金等等(各省规定不一)。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吗?
不可以。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2、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它制定的文件只能称之为规章,它只能制定税收方面的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吗?
不可以。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2、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它制定的文件只能称之为规章,它只能制定税收方面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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