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占总产值的比例?
一、安全生产费用占总产值的比例是根据企业当年的产值按比例提取的,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当企业总产值不超过一千万的按产值的2%提取。总产值超过一千万不到一个亿的部分按照产值的1%提取,总产值超过一个亿至十亿的部分按照产值的0.2%提取。
二、一般安全生产费占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1.5%
制造费用按照完工率还是投料率?
一、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它包括生产部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机修费、停工费等。
对企业各个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固定资产使用费和维修费等进行的分配。应按照各生产单位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间接计入成本按单位分别归集后,月终就需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该生产单位所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成本间进行分配。确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
分配标准可根据各行业生产特性来确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分配标准:
(1)直接人工工时,各受益对象所耗的生产工人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
(2)直接人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数
(3)机器工时,各受益对象所消耗的机器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
(4)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
(5)直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成本之和
(6)标准产量,将各产品实际产量换算成标准产量,以各产品的标准产量数作为分配标准。
因为制造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因此常用直接人工工时来做为分配标准,所以,分配率计算方式为: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产品总耗用直接人工工时
结转制造费用的分配率有几种计算方法:
1.按产品生产的总数量计算分配率
2.按产品生产的总工时计算分配率
3..按产品别生产的工资总额计算分配率。
二、按完工率结转或留存在产品
利费总额是什么?
一、利税总额是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管理费用中税金和利润总额之和。利税总额是将企业(集团)的利润和税金之总和进行观察的一个指标。它反映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全部利润额和对社会承担义务的量化。
二、利费总额指的是利润和费用的合计。
三、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总金额
营业利润为什么不减去制造费用?
一、 在利润表里,将期间费用直接减去,是因为期间费用是间接费用,与产品生产的多少没有直接联系,制造费用虽然是属于间接费用,是直接为车间生产服务的,制造费用其中有很多属于半变动性质的费用,因为在成本计算时,将制造费用分配到产成品中,所以不能在利润表减去,否则就重复计算了。
二、 营业利润不减去制造费用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首先,制造费用属于生产费用,在费用发生后,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月末结转到生产成本,在产品完工时分配计入库存商品成本,通过产品出售在收入中得到补偿,所以计算营业利润时不再减去制造费用。 其次,制造费用属于成本类科目,不是损益类科目,其支出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知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制造费用每月月末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等分配方法分配到产品成本中,也就是说,一般月末全部结转到产品成本,当产品完工入库后,再结转到库存商品,当库存商品售出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在收入中得到补偿。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净收益
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扩展资料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二、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
1、人工费用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支付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如果还需要雇佣研发人员,就需要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一定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以及需要定期维护,这属于研发费用的范畴。
4、无形资产的费用
无形资产的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以及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三、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兼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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