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外贸企业,第一次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1.出口退税首先你要具备进出口权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去的时候是通过一般贸易报关出去的,就会有海关给你的核销退税单子 2.一般在报关公司7-15天能够从海关出拿回来,然后需要这些资料和手续: 把报关单(退税联)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形式发票汇总表一式四份?进货明细表,出货明细表,退税确认书一式三份,资料都准备好然后给国税就可以了
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哪些单据?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进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领取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公章及法人印章,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提出申请(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或外商批准证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及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般纳税人用)
(六)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人民币基本户)
(八)生产型对外贸易经营者需提供所在地征税机关退税部门出具的《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
(九)代理出口协议(临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用)
办理临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免于提供第1项,第6项。
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的流程谁知道啊?
(一)退税申报期限:
1、企业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申报完毕上报度所属出口退税,年度清算后,不再受理上年度的退税申请。
2、每月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按出口月份申报退税,应勤报、少报。
(二)退税申报程序
1、预审:企业申报退税应先报盘预审。
2、稽核:对预审发现的问题,按我科要求进行调整后,报市经贸委稽核。
3、申报:经市经贸委稽核后,再正式向我科申报退税。
(三)退税申报资料
A、一般贸易申报退税必须报送按机审要求装订、登录的以下资料:
1、进货单证: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分割单、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及销售出口货物的记帐凭证。
2、出口单证: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收汇核销单、对外销售发货票。
3、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凭证申报明细表及汇总表。
4、申报软盘。
5、第一次预审时的疑点表。
B、其他贸易方式,申报退税,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报送相应的辅助资料,如易货贸易合同、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代理出口证明,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海关出具的证明等。
C、上述资料,统一用档案袋装好上报。 A 出口退税所需资料
1、出口发票
(自制的或者在税务局购买的正式出口发票都可以)
2、核销单(已核销的)
3、进项发票(已认证的)
4、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5、外销收入账复印件
(便于税务部门审核你公司的外销收入是否已入账)
6、进项发票认证清单
注:如果有代理出口的还需要提供代理出口证明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最后,加上打印出的出口退税电子数据报表
即为一整套出口退税资料
B 出口退税预申报程序
1、录入电子数据,即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和进项明细数据
2、电子数据网上申报
3、带到装订成册的一整套资料(如A里1-5)及打印出的出口退税电子报表到税务局的出口退税处办理退税申请
C 另外,还有提供进项票信息,但一张进项发票上的货物,只有一部分外销,象这种,我怎么填写呢?
录入用于外销部分的进项数据即可
D 打印格式在哪设置?
数据处理-退税申请-正式申报处理-选择所属期、批次和需要申报的数据-打印报表-录入汇总信息后点确定-进入打印页面
文件-页面设置中纸张选择A4即可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单证注意事项审核外贸企业申报的退税单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
分割单、出口发票等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的审核内容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为“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盖有海关在退税机关备案的“验讫章”;
③报关单中“经营单位”必须与申请退税单位名称一致(代理出口业务须附送代理方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④报关单中打印的外汇核销单号码须与附送的核销单号码一致;
⑤报关单上的印章和报关放行日期等内容打印必须清晰、完整。报关单上有涂改部分的,须加盖海关校对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报关单:
①假报关单,伪造的报关单。
②非黄色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个别海关已报经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局备案认可的除外)。
③缺少报关单号、核销单号的报关单。
④有关重要项目不全的报关单,如:出口企业代码、出口企业名称、出口口岸、贸易性质、出口商品代码、出口商品名称、出口数量、出
口货物美元离岸价、出口报关放行日期等。
⑤自行涂改的报关单(如系海关涂改必须盖有海关校对章)。
⑥无已备案的验讫章的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①核销单上的各个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
②核销单上需加盖海关验讫章,外汇管理局核销章;
③核销单上有涂改部分,需加盖外汇管理局印章或提供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更改证明;
④核销单上报关单号码及核销单号码须与相应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填开完整,字迹清晰,(供货方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地址及开户行须为蓝色印章);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须加盖供货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③不得超位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次性填写达不到票面最高金额(手工版);
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涂改(手工版);
⑤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大小写必须封顶填开;
⑥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征税率符合政策规定;
⑦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⑧其他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规定。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
①专用税票有关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并加盖清晰的税务机关印章和银行收款印章;
②专用税票上的计税金额须与其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合计数一致;
③专用税票上填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及数量须与附送的专用发票的号码、数量一致;
④专用税票上填写的法定税率、征收率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⑤专用税票上进货单位、供货单位的名称、税务登记号须与其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货单位,供货单位一致,并且与申请退税的企
业一致;
⑥专用税票中的商品名称、数量、计税金额、法定税率、征收率必须与企业录入的数据及生成的相应申报表上的内容一致;
⑦专用税票为缴纳消费税的,法定税率与征收率相同,适用税率应与申报表上的退税率一致;
⑧专用税票须提供退税专用联次(第二联);
⑨专用税票列明的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及数量与同一关联号下的报关单的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与数量不一致时,可以按照报关单的计量单
位及数量进行合理换算,但计算出来的换汇成本不能超过换汇成本的最高限额(二期网络审核除外)。
(5)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
①分割单有关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②分割单上备注栏上注明的专用发票数量及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发票的数量、号码一致;
③分割单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税票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致,并且
与申请退税企业的名称一致;
④分割单上的法定税率、征收率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⑤分割单上的计税金额小于其附送专用发票的计税金额的合计数时,其超出部分所附送的专用税票应按法定税率金额计征入库;
⑥分割单上有关的货物名称、数量、计税金额应与相应的申报表上的数据一致
二、保税区内商贸公司的单证管理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进行退(免)税申报时所报送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
1.进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
货物完税分割单”均应为原件,收汇单可为复印件。
2.从骗税案件多发地区购进的货物必须函调后单独申报。
3.进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经营单位”名称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
单”中“供货单位”名称应当一致。“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的“经营单位”名称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
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中“购货单位”名称要和申请退税单位一致。否则不予退税。
(二)单据的具体要求:
1.进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为“出口退税专用联”;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盖有海关在退税机关备案的“验讫章”;
③报关单中“经营单位”必须与申请退税单位名称一致(代理出口业务须附送代理方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④报关单中打印的外汇核销单号码须与附送的核销单号码一致;
⑤报关单上的印章和报关放行日期等内容打印必须清晰、完整。报关单上有涂改部分的,须加盖海关校对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报关单:
①假报关单,伪造的报关单。
②非黄色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个别海关已报经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局备案认可的除外)。
③缺少报关单号、核销单号的报关单。
④有关重要项目不全的报关单,如:出口企业代码、出口企业名称、出口口岸、贸易性质、出口商品代码、出口商品名称、出口数量、出
口货物美元离岸价、出口报关放行日期等。
⑤自行涂改的报关单(如系海关涂改必须盖有海关校对章)。
⑥无已备案的验讫章的报关单。
2.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1)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第四联:备案单位存查)一律为粉红色。
(2)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必须具有海关编号,其他各项填报齐全,字迹清晰、完整无损,并盖有各口岸海关已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验讫章
(包括补办的报关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备案清单:
①假备案清单,伪造的备案清单。
②缺少海关编号的备案清单。
③有关重要项目不全的备案清单,如:经营单位名称、代码、出境口岸、贸易方式、出口商品代码、出口商品名称、出口数量、出口货物
美元离岸价、报关备案日期等。
④自行涂改的备案清单(如系海关涂改必须盖有海关校对章)。
⑤无已备案的验讫章的备案清单。
3.收汇水单复印件:
①“收汇水单”中“单位名称”必须与“出口发票”、“备案清单”中“经营单位名称”一致。
②收汇单与出口单证必须有对应关系。
③收汇单与备案清单金额必须相符。
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或缺少印章。
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填开完整,字迹清晰,(供货方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地址及开户行须为蓝色印章);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须加盖供货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③不得超位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次性填写达不到票面最高金额(手工版);
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涂改(手工版);
⑤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大小写必须封顶填开;
⑥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征税率符合政策规定;
⑦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⑧其他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规定。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
①专用税票有关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并加盖清晰的税务机关印章和银行收款印章;
②专用税票上的计税金额须与其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合计数一致;
③专用税票上填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及数量须与附送的专用发票的号码、数量一致;
④专用税票上填写的法定税率、征收率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⑤专用税票上进货单位、供货单位的名称、税务登记号须与其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货单位,供货单位一致,并且与申请退税的企
业一致;
⑥专用税票中的商品名称、数量、计税金额、法定税率、征收率必须与企业录入的数据及生成的相应申报表上的内容一致;
⑦专用税票为缴纳消费税的,法定税率与征收率相同,适用税率应与申报表上的退税率一致;
⑧专用税票须提供退税专用联次(第二联);
⑨专用税票列明的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及数量与同一关联号下的报关单的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与数量不一致时,可以按照报关单的计量单
位及数量进行合理换算,但计算出来的换汇成本不能超过换汇成本的最高限额(二期网络审核除外)。
6、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
①分割单有关栏次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②分割单上备注栏上注明的专用发票数量及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发票的数量、号码一致;
③分割单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须与附送的专用税票上的供货企业、进货企业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码一致,并且
与申请退税企业的名称一致;
④分割单上的法定税率、征收率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⑤分割单上的计税金额小于其附送专用发票的计税金额的合计数时,其超出部分所附送的专用税票应按法定税率金额计征入库;
⑥分割单上有关的货物名称、数量、计税金额应与相应的申报表上的数据一致
三、出口企业申报退税资料的装订管理办法
1.外贸企业按照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的顺序装订(B类企业留存备查的出口发票,增值税
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应按照申报电子数据的月份和录入序号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2.保税区商贸企业按照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水单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出口货物备案清单的顺序装订。
3、装订时企业打印的“出口货物退税汇总表”,“出口退税进项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应排列在其它单据之前
,并要求明细表上的序号和单据装订的顺序相同。
4、每册的申报单据B类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超过100张,C类企业不得超过50张。
5、封皮规格长处38厘米,宽畅21.5厘米.
6、封皮应使用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封皮.
7、封皮内容需填列清楚,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装订退税资料时,单据在整理后的长和宽不得超出封皮.
9、企业装订退税申报资料时必须使用线绳,不准出现明线,不准使用装订机钢铁制钉进行装订。
出口退税全申报,需哪些资料?
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核销单 3.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注:发票税务局不需要,自己备案用. 资料备齐后,打开出口退税系统. 一.先录入(出口申报数据与进口申报数据录入) 二.关联检查 三.生成预申报软盘,在网上进行预申. 四.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打印申报表(出口与进口申报表打印) 五.汇总报表打印 六.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在网上正申. 正申通过后,把资料带齐,交到专管员那里就可以了. 出口退税申报的正常操作步骤 出口退税系统是增值税申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辅助系统,它解决的是企业出口业务应当享受的退税问题,就是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撇开增值税不说,只要有出口业务,税务局就要求企业使用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使用的不同版本,将三者的数据进行对比和计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对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不会运用到这个系统. 企业在做每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月没有出口业务),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和当期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进入出口退税系统.初始用户名:sa(注意大小写);初始密码为空. 二当期所属期设置.填入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如:2006年10月10日对9月份业务进行处理,应填入200609. 三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新增.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日期自动生成. 3 所属期标志自动生成. 4 进料手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工手册号,如果是一般贸易(不是进料加工业务),则为空. 5 出口报关单号视情况而定 a 如果当期出口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b 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月2位+00A+00X,共12位数字.如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一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二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6 出口日期为报关日期. 7 外汇核销单号.如果外汇核销单已经收齐,填实际核销单的号码,如果没有收齐核销单,则为空. 8 代理证明号.如果是代理业务,则为实际的代理证明号,如果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自己的产品,则为空. 9 单证收齐标志.如果当期出口且收齐单证,则为空,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则为BH. 10 出口商品代码.可下拉选择,为海关对应的商品代码.该代码对应具体的征退税率. 11 出口商品名称自动生成. 12 单位自动生成. 13 出口数量为实际的出口数量. 14 原币代码可下拉选择.若为美圆,则为USD. 15 原币币别自动生成. 16 原币离岸价为报关的FOB价. 17 原币汇率可以为月初的汇率或者是月末的汇率,关系到本币的当期出口销售额. 18 人民币离岸价自动生成. 19 美圆汇率同原币汇率. 20 美圆离岸价自动生成. 21 征税税率自动生成. 22 退税率自动生成,由商品代码决定. 23 征退税差额自动生成. 24 应退税额自动生成. 25 出口发票号为商业发票上的发票号,不能为空. 26 保存/取消/保存并增加.保存则保存该条记录,保存并增加直接进入下一条记录的录入. 27 序号重排对记录的序号进行重新排列.如果断号或者重号,则不能进行以后的明细数据申报. 四 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新增. 这一操作是对前期出口但没有收齐单证的业务,本期做收齐单证.因为前期出口,已经做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并且已经进行了申报,所以,本期收齐单证是在前期数据基础上进行的工作. 1 根据收齐的单证,找到对应的前期录入的数据,点击修改. 2 所属期自动生成. 3 序号规则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4 单证收齐标志为BH.可以看出,填上BH后,出口报关单号和外汇核销单号栏变为可填. 5 出口报关单号为报关单上右上角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6 外汇核销单号为核销单上号码. 7 提示报关单号与以前报关单号不符,核销单号与以前核销单号不符,确认替换. 8 保存.进行下一笔操作. 9 序号重排.对序号进行重新排列.断号或重号将不能进行后来的明细数据申报. 五 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这一操作是对前期出口但没有收齐单证,本期做收齐单证但是发现有错误的业务,进行负数冲回和重新录入的操作.其中错误可能包括:对与同一张报关单 1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为进料加工但收齐单证时发现不是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不是进料加工但收齐单证时发现是进料加工. 2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商品代码与收齐单证的商品代码不一致. 3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原币离岸价与收齐单证的原币离岸价不一致. 4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出口发票号与收齐单证的出口发票号不一致. 5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笔数及各笔金额与收齐单证的笔数及各笔金额不一致. 6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各笔顺序与收齐单证的各笔顺序比一致. 进行出口货物冲减: 1 对应有错误的报关单找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数据,点击冲减出口,去掉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前面的对号,确定.于是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里面会相应出现一条记录,序号为Z000. 2 对所有有错误的报关单做完冲减后,退出,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可以看见生成的所有的冲减记录,序号都是Z000.进行序号重排. 3 对应做过冲减的报关单,录入正确的数据.注意:此时填入的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为实际的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单证收齐标志为空. 六 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1 所属期自动带出登陆是填如的所属期,可以修改.确定. 2 若需要在申报之前进行备份,复选备份当前系统.确定. 3 填入申报数据存放路径,也可以通过浏览按钮选择路径.确定.填入的新的路径系统会自动创建. 七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对照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入相应的数据. 八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在空白处单击,系统会自动生成所有数据.注意:汇总表中自动生成的任何数据不允许手工修改,直接点击保存. 九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同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十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将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和汇总申报数据报送到税务局,进行预申报.税务局会生成疑点信息和单证不齐信息等其他反馈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企业. 十一企业得到反馈信息后,进行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接受). 十二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查询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处理. 十三 将最终的数据报送到税务机关. 十四 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打印以下报表: 1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 2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收齐) 3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视税务机关要求) 企业当月的申报工作至此结束. 注:1 以上操作均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6.2版为例. 2 以上操作不含当月发生进料加工业务.以后会在专门的文章中介绍进料加工业务的处理方法和步骤. 3 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不同,可能导致以上某些操作步骤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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