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我昨天刚搞定的一个事儿,关于坏账收回的会计分录,这事儿说起来也简单,但真到自己操作的时候,还是得捋一捋。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们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金额不大,但是对方一直拖着不给,催了好几次都没用。年底的时候,评估了一下,觉得收回来的希望渺茫,就按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当时的分录是: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这笔钱都快被我遗忘了,结果昨天,对方突然联系我们,说要还钱了!当时我那个激动,赶紧确认收款信息,确认到账后,就开始琢磨这会计分录该怎么做了。
一开始有点懵,毕竟时间有点久了,赶紧上网查了查,看了几个帖子,大概知道了方向,就是要把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冲回来,然后记录收到的钱。
具体操作是这样的,要把之前的坏账准备恢复,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这一步就把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给冲销了。然后,就是记录实际收到的款项,这个就简单了,直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但是,问题来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因为我们之前已经把这笔应收账款转到“坏账准备”里了,现在直接收回来,是不是少了点什么?
又翻了翻之前的账,想起来了,我们核销过这笔坏账!也就是说,之前我们已经做了如下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既然已经核销了,那现在收回来,就不能直接冲应收账款了,得先恢复应收账款。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步,恢复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第二步,记录收到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这样一来,整个逻辑就顺畅了。先把已经核销的应收账款恢复,然后再记录收到的银行存款。
坏账收回的会计分录,关键在于区分是否已经核销。如果只是计提了坏账准备,那就冲销坏账准备,直接贷记“信用减值损失”就行了;如果已经核销了,那就需要先恢复应收账款,然后再记录收款。
这回实践也给我提了个醒,会计工作还是要细心,每个环节都要搞清楚,不然很容易出错。希望我的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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