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最近又到了我们这些苦哈哈的财务(或者说身兼数职的小老板们)头疼的报税季了。别的都还好说,就这个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比例,每次都让我有点挠头。
以前,公司小,招待费也不多,我,也就那么稀里糊涂地报上去了。有时候是听上一个会计大概说过一个数,有时候干脆就凭感觉来,心里一直虚得很,生怕哪天税务找上门来,说我这儿不对那儿不对的。
下决心搞清楚
今年不行了,公司业务稍微多了点,招待客户的次数也上去了,这招待费的数额一下子就显眼起来。我寻思着,老这么糊弄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万一真出点啥纰漏,罚款是小事,影响了公司信用可就麻烦大了。我这回是横下一条心,必须把这个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给它彻彻底底搞明白了!
我也想偷个懒,就去问了几个自称“老会计”的朋友。结果?好家伙,一个说按60%扣,一个说有个收入的比例限制,还有一个更绝,直接跟我说“差不多就行了,没人细查这个”。我听完更晕了,这都什么跟什么,感觉比我自己瞎琢磨还不靠谱。
自己动手查资料
没办法,求人不如求己。我打开电脑,开始在网上搜,翻那些税务局发的通知、解读什么的。那些文件写得是真“专业”,看得我一个头两个大。什么“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什么“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绕来绕去的。
我就拿出我们公司上个月的账本,一边看规定,一边拿计算器在那儿按。我把所有跟业务招待沾边的发票都找了出来,什么请客户吃饭的,送客户小礼品的,都归拢到一块儿。
总算是整明白了
鼓捣了大半天,总算是让我给琢磨出点门道来了。原来,这个业务招待费扣除,它是有两个“紧箍咒”的,不是说你花了多少就能扣多少。
第一个“紧箍咒”是,你实际花了多少招待费,先打个六折。比如说,你这个月业务招待费花了一万块,那最多只能按六千块来算进可扣除的部分。
第二个“紧箍咒”,是这个六折后的金额,还不能超过你公司当年总收入的千分之五。这个“当年总收入”,简单说就是你公司一年下来总共挣了多少钱。如果这个千分之五算出来比那个六折的数还小,那不好意思,你就只能按这个更小的数来扣了。
说白了,就是这两个数,哪个小,就按哪个扣!
- 打个比方,我们公司上个月招待费花了1万块。按六折算是6千块。
- 然后我看了看我们公司上个月的收入,假设是100万(为了方便计算哈,实际哪有这么巧)。那100万的千分之五是多少?是5千块。
- 你看,6千块(按花费的60%算)和5千块(按收入的5‰算)比,5千块更少。我们公司上个月的业务招待费,在报税的时候,最多就只能扣除5千块。而不是那一万,也不是六千。
如果说,我们公司收入特别高,比如说收入有500万,那500万的千分之五就是2万5千块。这种情况下,前面那个六折的6千块就比2万5千块小了,那我们就能扣6千块。
实践出真知
搞明白这个之后,我长出了一口气!赶紧把我们公司之前的账重新顺了一遍,把每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都按这个规矩重新算了一遍。虽然麻烦了点,但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这回报税的时候,我填那个业务招待费的数字,腰杆都直了!
家人们,这税务上的事儿,还真是不能马虎。有时候看着挺复杂,但只要咱静下心来,自己动手去琢磨琢磨,总能搞明白的。弄懂了这些条条框框,不仅能让公司少交点冤枉税(当然是在合规的前提下哈),关键是心里踏实,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的。
今天就先跟大家叨叨这么多,算是我自己的一点小小心得。希望对那些跟我之前一样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迷迷糊糊的朋友们,能有一丁点儿帮助。下次再有啥实践心得,我再来跟大家伙儿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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