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到底怎么交税更划算?我算了好几遍!
最近公司发年终奖,财务那边就问我,这奖金是单独计税还是并到综合所得里一起算?我一开始也是懵的。以前哪有这么麻烦,直接发了就扣了,现在整得这么复杂,必须得自己掰扯掰扯,不然多交一分钱都是亏。
我的实践过程:先搞清楚规则
我立马去翻了最新的个税政策,主要就是看这年终奖的两种计算方式。
- 单独计税:这是老办法,就是把年终奖除以12,算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年终奖全额乘以这个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 并入综合所得:就是把年终奖和其他工资、劳务报酬什么的加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算。
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哪个划算,得看你的税率跳档情况。
第一次动手计算:假设一个收入情况
为了直观对比,我拿自己去年的收入大概估算了一下。假设我一年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是20万元,年终奖是3万元。
情景一:单独计税
第一步:算年终奖税率。
30000 / 12 = 2500元。查税率表,2500元对应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
第二步:算年终奖应纳税额。
30000 3% - 0 = 900元。
第三步:算综合所得税额。
200000元对应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16920。
200000 20% - 16920 = 23080元。
总共交税:900 + 23080 = 23980元。
情景二:并入综合所得
第一步:算总收入。
200000 + 30000 = 230000元。
第二步:算总税额。
230000元还是对应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还是16920。(因为我的收入没到下一个档位)。
230000 20% - 16920 = 29080元。
在这个收入区间,单独计税明显划算多了,省了29080 - 23980 = 5100元。
第二次深入计算:跳档点的陷阱
如果收入刚好卡在税率的临界点?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假设我的综合所得是36000元(扣除各类免征额后),年终奖是36000元。
情景三:单独计税(年终奖导致跳档)
第一步:算年终奖税率。
36000 / 12 = 3000元。依然是3%税率,扣除数0。
36000 3% - 0 = 1080元。
第二步:算综合所得税额。
36000元在3%税率内,扣除数0。
36000 3% - 0 = 1080元。
总共交税:1080 + 1080 = 2160元。
情景四:并入综合所得(收入刚好跳档)
第一步:算总收入。
36000 + 36000 = 72000元。
第二步:算总税额。
72000元。这个数刚好超过了36000元的3%档位,掉入了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是2520。
72000 10% - 2520 = 4680元。
虽然单独计税看起来省钱,但是当年终奖的“除12”后的金额,导致你的年终奖税率从3%跳到10%时,或者综合所得加上年终奖刚好跳档时,并入综合所得反而可能更划算,或者差距不大。比如年终奖是36001元,单独计税反而可能因为多了一块钱而多扣几千块钱的税。
我实际做的对比就是:如果你的综合所得本身税率很高(比如已经30%以上了),那年终奖单独按3%或10%计税是绝对划算的。但如果你的综合所得还在较低税率(比如10%或20%),并且年终奖单独计税会刚好卡在某个税率临界点(比如36000元、144000元),那就要非常小心了。要计算一下分开交的税总和,和并入后交的税总和,哪个低就选哪个。
我最终确认我的情况:综合所得税率高,年终奖单独计税后税率低。所以我的选择是单独计税。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