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所得税退税这事儿,挺让人开心的,但财务上处理起来,尤其是涉及到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得稍微捋一捋了。
收到退税,第一反应是
我记得那会儿公司财务小妹跑过来跟我说,老大,税局真把钱退回来了。我当时第一反应是,先把钱收进来,这没啥说的。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笔账是跑不掉的。
但这只是第一步,真正麻烦的是,这笔退税很可能跟我们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有关系,得看看为啥会有退税。
捋清楚退税的根源
我们公司之前有几年是亏损的,按照税法规定,这个亏损是可以往后结转的,就是所谓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也是我们当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论基础。
当初怎么做的分录?
- 亏损那年: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或者确认损失)。当时我们相信未来能够盈利,所以确认了这资产。
现在收到退税,说明我们用这个亏损额抵了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说,抵消了以前年度多交的税款。不管是哪种情况,这个“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减少了,那么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自然也得跟着调整。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
假设我们这回退回来的税款,就是因为动用了之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基础。比如退了10万块钱的税。
我们确认收到钱的时候是: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0
现在就要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销了。因为这个资产已经通过退税的方式实现了效益,它就不能再挂在账上了。
怎么调整?本质上是把当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掉。冲多少?就冲掉这回退税所对应的那个税率下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假设我们的所得税税率是25%。那么10万块钱的退税,对应的是10万 / 25% = 40万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被利用了。
实际操作时,调整的分录通常是这样的: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0 (这部分资产已经实现,所以减少)
那么借方记什么?如果是以前年度的亏损抵减导致的退税,通常记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的抵减项,或者直接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但实际操作中,为了简化,很多时候还是走利润表。
借:所得税费用(或递延所得税调整项) 100,000
注意,这个“所得税费用”是冲减,意味着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减少了10万元,相当于增加了当期利润。这很合理,因为这笔钱本来就属于我们,只是现在才拿回来。
实战中的小细节
不过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前提:这回收到的退税,是不是真的完全是因为利用了“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或者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如果退税是因为税法或政策调整,或者只是多预缴了税款,跟递延所得税资产没啥关系,那就不用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了,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就但我们这回的情况,确实是利用了以前的亏损抵税额度。
我做的调整就是上面那两笔:一笔是收到钱,一笔是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费用。
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样处理,账面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就反映了尚未使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当期利润也真实反映了这回税款回流的影响。
搞定这些,总算是把这笔退税的事情彻底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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