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问我一个事儿,就是手里攥着那堆滞留超过180天的发票,到底还能不能拿去抵扣或者报销?尤其是在税务局那边,是不是有啥新说法?我不是税务专家,但平时跟发票打交道多,这块儿的实践经验倒是可以分享一下。
我这堆过期发票的实践经历
我的公司不大,但业务往来多,各种发票像雪片一样飞过来。以前也经常犯迷糊,有些发票一堆事儿忙着忙着就给压箱底了。等想起来,一看日期,得,超过180天了。
第一次遇到这问题,是前年年底,盘点的时候发现一张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日期已经过去了快九个月。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这钱要是抵不了,损失可不小。我赶紧找了我们合作的那个会计事务所的王姐问。王姐当时直接跟我说:“理论上,专票的认证期限就是180天。超期了,税务系统是不会让你认证通过的。”
那怎么办?王姐给我支了一招,她说,去试着跟开票方沟通,看能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一张新的。这招操作起来挺麻烦的,需要双方都配合,还得走一套红字发票的流程。我当时硬着头皮去跟供应商谈,结果对方财务部门流程比较死板,不太愿意配合,说这事儿太折腾人。
峰回路转,找到了解决路径
那张大额发票眼看就要变废纸了。我不死心,又去问了税务局窗口的人。我不是直接问“超期的能不能用”,而是问:“如果纳税人因为非主观原因,导致专票超过了认证期限,有没有补救措施?”
窗口的老师傅停顿了一下,告诉我,按照以前的规定,超过180天,基本上就没戏了。但是,近几年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些文件,主要针对的是不可控或非主观因素导致的超期。
- 比如,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 比如,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解除后发现的超期发票。
- 再比如,涉及司法机关查办案件等特殊情况。
老师傅提示我,如果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超期是“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比如是物流延误导致的晚到,或者公司内部流程调整导致的耽搁,你就可以尝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准予抵扣。
我听完这话,赶紧回去翻箱倒柜,找证据证明这张发票是因为我当时公司搬家,财务部门混乱,才导致遗漏了认证。虽然原因有点牵强,但我把那段时间搬家的合同、办公地点的照片等等一股脑整理写了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
最终的结果:成功抵扣了!
我忐忐忑忑地把材料递交上去,税务局那边审核了一段时间。大概半个月后,收到了答复,他们同意让我做进项税额转出后再进行申请抵扣。虽然过程曲折,但最终那笔税款算是保住了。
通过这回经历我总结了,现在税务局的管理越来越精细化,他们不是完全“一刀切”不给机会。尤其是针对滞留发票,如果你是因为客观原因超期,并且能够提供扎实的证明材料,是可以申请特殊处理的。
不过这只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普通发票如果是报销方面的滞留,只要公司内部制度允许,一般还是能用的,但如果涉及到年度汇算清缴,那又是另一套严格的规定了。我的经验就是:遇到超期发票,别直接扔,先去税务局问问,带着证据去沟通,说不定还能抢救回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