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配套设施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作为契税计税依据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应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是土地出让价格的组成部分,而是土地出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后续的项目开发而向政府缴纳的政府性基金,与土地出让价格无关。
税收实践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应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税务机关内部意见分歧也很大,对实际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带来较大风险,需尽快加以明确。笔者经过梳理分析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后认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应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在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之前,政府征收的是各类市政建设配套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拨付给供热企业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怎样入?
这笔钱应当是支持供热企业建设基础设施的。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在使用过程中,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提前处置或报废时,将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一次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村民建房需要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吗?
农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是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的,只是在办证时可收取工本费。实践中,各地农村建房时,基层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搭车收费的现象很普遍,如果有乱收费的,你可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控告处理。
乡镇城建所乱收自建房户主基础设施配套费合法吗?
1、查阅当地的物价局、财政厅等,一般有关于自建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具体通知,明确有哪些具体收费。
2、按规定,收取配套费时,要向缴费者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应达到配套的条件。3、你可以要求乡镇城建所出示收费依据,否则可拒绝缴纳。供暖配套费该谁承担?
暖气开口费是行业内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收费项目,目前没有规定收费标准。
国家曾经要取消该项收费,但在实际执行中无法落实。
暖气开口费应该是包含在商品房的造价之内,住户已在购房房价内缴付了,不应该再向住户重复收取。
配套费全称为“住宅建设工程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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