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个在注会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财务人。
每到“两会”前夕或者讨论财政政策的时候,有一个话题就像春天的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但依然生机勃勃,那就是——个税起征点。
说实话,作为一个每天和数字、报表、税法打交道的人,我对这个话题的敏感度可能比普通人更高一点,每当我在朋友圈看到大家吐槽“工资条还没捂热乎,税就扣了一大截”,或者看到刚毕业的实习生拿着几千块的工资却也要缴纳个税时,我心里总是五味杂陈。
我想抛开那些晦涩难懂的税务术语,用咱们老百姓的大白话,结合我身边真实的故事,来聊聊这个老生常谈但又至关重要的话题:提高个税起征点,到底是不是我们期待的那场“及时雨”?
5000元的起征点,还够用吗?
咱们先得把时钟拨回到2018年,那一年,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一口气提高到了5000元,当时大家确实欢欣鼓舞了一阵子,可是,朋友们,那是2018年,现在是2024年。
这六年里,发生了什么?
我想起了我的表弟小杰,2018年他刚大学毕业,在二线城市找了一份月薪4500元的工作,那时候起征点刚调到5000元,他正好不用交税,每个月虽然攒不下钱,但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偶尔还能和同事去撸个串。
现在呢?小杰跳槽去了杭州,凭着几年的经验,月薪涨到了8000元,按理说,收入翻倍了,幸福感应该翻倍才对吧?但前两天喝酒,他却跟我大吐苦水。
“哥,你说这钱怎么这么不经花?杭州房租一平米就要70块,合租房一个月都要2500,加上通勤、吃饭、偶尔应酬,一个月下来能剩个2000块就不错了,现在每个月还要交几十块钱的税,虽然看着不多,但这可是我好几天的饭钱啊!”
小杰的账本,其实是无数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的缩影。
5000元的起征点,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可能连房租加通勤都不够覆盖,即便是在二线城市,考虑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5000元所代表的购买力早已大打折扣。
我的个人观点非常明确: 现在的5000元起征点,确实有点“落伍”了,它不仅没有跟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步伐,更远远落后于一线城市的生存成本线。提高个税起征点,首先是对“生存成本”的一种尊重和认可。
减税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藏富于民”
每次一提到提高起征点,总会有一种声音出来反对:“起征点太高了,国家税收少了,谁来搞建设?而且富人少交的更多,这不是便宜了有钱人吗?”
作为一个专业的注会,我得从税收原理的角度给大家掰扯掰扯这个问题。
我们要搞清楚个税的定位,个人所得税,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良税”,它的主要功能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调节收入分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削峰填谷”。
凡事有个度。
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例子。
我的一位客户,王总,经营着一家中型科技公司,年薪百万级别,起征点是5000还是10000,其实影响并不大,因为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往往不是单纯的工资薪金,还有经营所得、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等等,对于真正的高净值人群,税务筹划的空间很大(当然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反观我的另一位朋友,刘老师,在一所公立学校教书,夫妻二人都是工薪阶层,家庭年收入加起来30万左右,还要还房贷、养两个孩子、赡养四位老人,他们是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的中产阶级。
对于刘老师这样的家庭,起征点从5000元提到8000元或者10000元,意义非凡,这意味着每个月到手的现金流能多出几百甚至上千元,这笔钱,可能就是孩子的一节辅导课费,或者是给老人买的一套保健品,或者是攒下来年底换辆车。
这里我要发表一个强烈的个人观点: 提高起征点,绝对不是在“劫富济贫”,更不是在“养懒人”。它是在保护社会的中坚力量——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是消费的主力军,如果他们的税负太重,可支配收入减少,首先被砍掉的就是消费支出,大家都不敢消费了,经济循环怎么转得动?提高起征点,本质上是一种“藏富于民”,是激发内需活力的一剂良方。
“一刀切”还是“因城施策”?
这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焦点,有人建议,能不能像最低工资标准一样,个税起征点也按城市等级来划分?上海15000,老家县城5000?
听起来很美好,但我作为专业人士,得提醒大家这背后的操作难度和潜在风险。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
我的发小大强,老家在十八线小县城,月薪6000元,过得那是相当滋润,有房有车,顿顿有肉,如果按照“因城施策”,他所在的县城起征点还是5000,那他得交税。
而我的同事小美,在上海打拼,月薪12000元,扣除房租和生活费,月底剩得比大强还少,如果上海起征点调到10000,小美反而不交税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生活成本低、实际购买力强的人在交税;生活成本高、实际购买力弱的人反而不交税。 这在某种程度上,反而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从税务征管的技术层面来看,如果起征点各地不一,会导致人才流动的扭曲,企业可能会为了避税,将总部注册在低起征点地区,或者通过薪酬结构的调整来规避高税负地区的税收。
我的观点是: 虽然“因城施策”听起来很接地气,但在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下,维持全国统一的起征点,但将这个起征点设定在一个更合理的水平(比如8000元或10000元),或许是更务实、更具操作性的选择。
与其在地域划分上纠结,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更精准地扣除“生活成本”上,这就引出了我要讲的下一个问题。
别忘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隐形福利
说到个税,不能只盯着起征点那个冷冰冰的数字,2018年税改最大的亮点,其实是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
但我发现,身边很多朋友,甚至是一些财务基础薄弱的同事,对这个东西的利用程度远远不够。
举个真实的例子。
我之前的助理小张,单身汉一个,租房住,他每个月工资9000元,起征点5000,应纳税所得额是4000元,他要交税。
后来我提醒他:“你在APP上填住房租金扣除了吗?”
他一脸懵逼:“那有啥用?能退多少钱?”
我帮他算了一笔账,在一线城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是1500元/月,填上之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从4000降到了2500元,适用的税率档次可能直接降下来,每个月少交的税虽然可能只有几十块,但一年下来也是好几百块,够买好几张游戏皮肤了!
再看看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朋友。
我的邻居赵姐,两个孩子都在读小学,父母也都满60岁了,她没填扣除项之前,每个月工资条上扣税看得心疼,后来我手把手教她把子女教育(每个孩子10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月)都填上。
这一加起来,每个月税前就能多扣除4000元!这相当于变相把起征点提高到了9000元。
这里有一个非常实用的个人观点: 在国家还在犹豫是否全面提高起征点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利用现有的政策红利。 专项附加扣除就是国家给我们的“隐形钱包”,你不填,这笔钱就白白流失了。
我也希望未来国家能增加更多的扣除项目,现在年轻人失业的挺多,能不能增加“失业求职成本扣除”?比如考虑到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压力,能不能提高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这些比单纯提高起征点更能体现税收的温度。
动态调整机制:别让起征点“沉睡”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大家觉得5000元低?因为它是静止的,而我们的生活成本是动态上涨的。
在注会教材里,我们学过很多西方国家的税法,很多国家的个税起征点并不是一个死数字,而是挂钩CPI(消费者物价指数)或者平均工资增长率的,每年或者每两年,根据通胀率自动调整。
物价涨了5%,起征点也跟着涨5%,这样就能保证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不因为通货膨胀而增加。
反观我们国家,从1980年设定800元起征点,到2006年调到1600元,中间隔了26年!后来从1600到2000,再到3500,再到5000,每次调整都是一场漫长的博弈。
我认为,建立一个个税起征点的动态调整机制,比单纯讨论“涨到多少”更重要。
如果我们能立法规定,每两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对起征点进行自动校准,我们就不用每隔几年就要在网上呼吁一次“涨工资”了。
这能让税收政策更具预见性,也能让老百姓对未来的收入预期更有安全感。
让税收更有“人情味”
洋洋洒洒聊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就一句话。
税收,是国家机器运转的燃料,这一点毋庸置疑,作为公民,依法纳税是我们的义务,我在做审计的时候,也一直告诫客户,不要在税务红线边缘试探,合规是企业的生命线。
税收的征收艺术,在于“取之有度,用之有方”。
当我们在写字楼里熬夜加班,当我们在早高峰的地铁里被挤成照片,当我们为了房贷不敢辞职的时候,我们期待的不仅仅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更是一个懂得体恤民情、能够给百姓“松绑”的政府。
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仅是几百块钱的加减法,它是一种信号,一种国家对民生关切的态度。
我真心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起征点的提升,能看到专项附加扣除的扩围,能看到动态调整机制的落地。
到那时,我相信,大家每个月拿到工资条时,眉头会舒展一些;大家在规划家庭开支时,底气会足一些;大家在谈论“纳税光荣”这四个字时,心里会多一份真诚的认同。
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不仅是数字的游戏,更是关乎千家万户柴米油盐的民生大事,既然是注会,我就敢说这句心里话:是时候了,给工薪阶层来一场实实在在的减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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