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
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请问水利建设基金怎么计算?
两种计算方法:
1.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2.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例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什么征收?
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
还有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而税率按照所在地分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还有就是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三者之和的3%。
2017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缴费基数是什么?
答:2017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缴费基数是按照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扣除成本后的余额或者应税项目全额,依照下列比例确定:
(1) 固定比例为每万元2元,适用于销售货物的纳税人。
(2) 按销售额和应税率计算,适用于销售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其中,销售劳务和服务的税率为5%,销售无形资产的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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